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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审议通过《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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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8岁男孩去世捐眼角膜值得点赞,提高器官捐献意愿仍需努力
由于涉及人的健康和生命,人体器官的供应涉及严重的伦理问题,只能通过自愿捐献的方式解决。器官移植短缺是全世界都存在的普遍现象。只要人体器官还依赖于从人身体上获取,这个问题就无法彻底解决 -
该赋予逝者家属“器官捐献决定权”吗?
2019年8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时,草案三审稿中一条新增内容引发大量讨论:“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多位委员认为,是否将这个内容上升为法律要慎重研究。此前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对器官捐献的个人自主决定权作出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和人体器官、遗体”。生前未反对捐献遗体,死后可以由近亲属共同决定吗?值得一辩。 -
我国将强制使用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
7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我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将于近期正式上线运行,将在全国强制使用该系统。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自启动以来,截止到2013年7月8日,一共实现捐献大器官2495个,其中仅720个大器官通过人体器官与分配系统实现分配。 -
广东试点人体器官捐献
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日启动,广东即将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并下设相应机构。该平台将由政府主导,预计年内可搭建。目前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范围限定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尸体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和死刑犯的尸体器官捐献。广东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及青少年部部长陈泽池称,试点包含的捐献有三个关键词就是“自愿、无偿、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