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院”对话 | 最高法刑三庭庭长陈鸿翔:要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规定虽未明确要求对辩护意见作出回应,但最高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司法实践,均要求死刑复核裁判文书在表述辩护意见后应当对辩护意见作出回应。 2020年至2023年,法院一审受理侮辱、诽谤案件3869件,其中,2021年较2020年收案数增长达53.57%,2022年、2023年收案数量均超过千件,年均增长分别为6.50%、19.86%。 -
网暴可能涉及哪五种罪名?组织“水军”从重处罚
和网络暴力相关的罪名有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近年来,涉及侮辱、诽谤刑事案件数量明显增长,但有罪判决比例很低。2022年,全国法院审结的587件诽谤刑事案件中,不予受理的有271件,占46%,作出判决的只有79件,占比不足14%,其中有罪判决只有43人。 -
江歌母亲诉林某侮辱、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
-
AI一键换脸给你炮制裸照门怎么办?要求平台强制标识是当务之急丨快评
试想,普通人的人脸被“换脸”到淫秽色情视频上,会带来什么后果?造黄谣者不再仅仅限于文字谣言了,可以“有图有真相”“有视频有真相”。不法分子可能拿伪造的照片、视频大肆传播,侮辱诽谤别人。甚至生成的人脸可能骗过人脸识别系统,让黑客攻破银行账户,生成的“监控录像”,可能成为栽赃陷害某人“犯罪”的证据。 (本文首发于2023年5月18日《南方周末》) -
网暴造成社会性死亡,应关注其危害:对话全国人大代表贾宇
“传统生活空间里,对个体的诽谤没有那么大扩散力。但本案(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中的诽谤在互联网中快速、广泛传播,受害人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且破坏了广大公众的安全感。” “司法机关在惩治网暴时,会从现行法律中找到对应行为的定性,侮辱就是侮辱罪,诽谤就是诽谤罪。但网络暴力的危害性有自己的特点,例如会造成受害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直接导致受害人自杀身亡。” “我认为网络空间不是虚拟空间,它已经成为我们重要的生活场域。伴随着大数据、元宇宙等概念及发展趋势,网络越来越深地介入人们的生活,互联网法治研究不仅不能回避,而且要同步。” (本文首发于2022年3月3日《南方周末》) -
教育部新规:“学生成绩是否公开”再修改,孤立诽谤均属欺凌
“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的情况。” 教职工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 《规定》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 -
江歌母亲诉谭斌侮辱诽谤案被告二审获刑18个月,称尊重判决
-
英烈保护法草案:侮辱诽谤英烈构成犯罪追究刑责
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李易峰诉新浪、豆瓣和天涯
8月19日,据人民法院报消息,因发现网络平台存在诸多侮辱、诽谤的言辞,令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艺人李易峰将新浪网、豆瓣网、天涯网分别诉至法院,向三个公司合计索赔257万余元。 -
网络用户昵称不能随意取了!网信办发布“昵称十条”
2月4日,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对公众使用微博、微信等上网的账号名称(包括头像和简介)进行规范,明确提出网上昵称不准违反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侮辱诽谤他人等十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