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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被诬告性侵老板胜诉:整治网络造谣应符合等比原则丨快评
涉事女子在“案发”之后的造谣诬告在微博平台有上亿的阅读量,而如今的法庭判决新闻在微博平台却只有寥寥667万。也就是说,至少受害人在数千万网民那里的形象仍然是“猥亵女童的犯罪嫌疑人”,他至今仍未得到公开道歉与恢复名誉,这不但有悖于司法救济原则,也是对公平正义的破坏。 -
散布强奸谣言只补偿1300元?司法应平等保护所有人的名誉权 | 快评
造谣诽谤与诬告陷害会给受害者带来“社会性死亡”的人格权利受损,对他们的正常工作与生活造成近乎毁灭性的打击。不管涉事人员出于何种目的,造谣诽谤带来的侵权后果都可以非常严重。公权力理应摒除“性别偏好”嫌疑,一视同仁地打击造谣诽谤行为,震慑那些潜在的幸进之徒,同时依照比例原则给予受害者对等的司法救济,还他们一个公道。 -
老人被诬强奸,为证清白自杀:刑事鉴定书为何敌不过小作文?丨快评
如果刘父真的是“村霸”、可以威胁原告方的话,他为何连一个微信群都干预不了,而要苦苦寻求正规的司法救济手段,来还自己一个清白,最终还不得不以死明志?这样的“村霸”也太卑微了吧。刘父即便“司法战”赢了,却仍然伤痕累累地应付“舆论战”,近乎“无限自证”的困境,显示他在面对虚假指控时的无力。 -
推倒摩托车老人去世,车主坚持索赔:维权到底抑或不放过死人?丨快评
如果公力救济的堤坝在这里开了个口子,那么岂止“今后大家停放在外的摩托车都不安全”。从维权成本高昂、司法程序窒碍难行来看,本案可谓是另类的“反向彭宇案”。如果当事人的诉愿仍然难以满足、只能吞下财产损失苦果的话,公众心理恐有从“不敢扶老人”进化到“不敢惹老人”之虞。这不但是对“坏老人”“老坏人”的纵容,更是对守法老人合法权益的潜在侵害。 -
怒将占位汽车扔河里面临刑责:“暴戾”背后是“小事”维权难的困境丨快评
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怨气逐渐积累,久而久之,就可能化为戾气,最终爆发。用震楼器对付楼上,向楼下泼水(甚至泼粪)对付广场舞大妈,划车、放气,不一而足。更极端的,甚至可能酿成血案。但是本来是有理的维权者,一旦选择“以暴制暴”,在现行法律与司法实践中反而成为违法者,被追究责任。这种情势,令守法者、被侵权者处于困惑与两难之中:要么忍,放弃私力救济,要么诉诸私力救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法律风险与后果。 -
谁偷走了我的隐私?
应对个人隐私泄露,不仅依靠消费者加强自身保护,更需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收集的基本规范、相应的行政监管体制、司法救济途径。 -
在中国对日诉讼有多难
“日本的法院关闭了司法解决的大门。如今,我们中国的法院开启了用司法手段救济受害者权利的大门。”这一天,等了14年。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侵华战争中受害的中国慰安妇、劳工等群体开始了对日索赔之路,绝大多数以失败告终。 -
如何化解社会戾气
《人民日报》将近期多起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归因于“社会戾气”。其实,转型时代注定就会有更多的社会紧张,比如极端暴力犯罪,跨越这个阶段,意味着从制度、社会到个人不断的完善。现代政治学的实践早已表明,及时、足够、有效的公力救济,是舒缓社会戾气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