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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34岁的也门人,在三亚开了两家“万亿级”公司
4家公司均从事投资,股东均为境外企业,但注册资本较小。 全新概念和联欧弘汉的控股股东都是一位也门人,目前居住在中国,通信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中国地质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师公寓。 -
合作25年,一朝决裂:石榴集团“宫斗”祸起境外架构
石榴集团搭建了境外股权架构,由崔巍持股58%、桑春华持股42%。但曾任地理老师的崔巍总是将桑春华称为自己“最好的学生”,“就像曹云金之于郭德纲”。 在境外架构下涉诉的话,境外裁决的实际法律效力可能会面临挑战,诉讼过程可能是艰难的拉锯战。 公司做大后,有些企业未能通过股权、薪酬等制度化方式处理好利润分配问题,或不重视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形成规范的公司架构,公司治理引发的问题往往导致其难以基业长青。 -
“北向互换通”5月15日正式启动 将满足境外投资者利率风险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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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券商被定性为“非法机构”,个人如何合规境外投资?
投资者若想投资港股美股,应遵循合规渠道,确保无政策风险,再研选适合自已风格的投资标的。 -
“一国两制三法域”,深圳国际仲裁院探路湾区法治一体化
在王桂壎看来,深圳国际仲裁院接纳1/3以上香港及境外人士参与其核心的理事会,有助于降低企业对仲裁机构存在“内部人控制”的怀疑,独特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仲裁的国际公信力和境外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近年来,王鸣峰观察到,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案件数量走高,重大案件和争议标的金额也在上升。“法律生态好了,案源才会越来越多。” “大湾区律师”不单指取得资质证书的港澳律师,而应有更广义上的合作和融入。 (本文首发于2022年7月28日《南方周末》) -
地方城投为何热衷发行美元债?
区县城投公司都想赶在政策关闸前夕赶上发行境外债的末班车。 城投公司对资金成本的敏感度不高,通过境外再融资将债券滚下去的重要性远超于对成本的考虑。 目前城投债还未发生实质性违约,投资人恰恰会选择这些风险较高、利率较高的产品。 (本文首发于2022年3月31日《南方周末》) -
专访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凯先:创新药研发应避免“扎堆”
现在,我们是时候推动国产创新药继续努力向新药研发的更上游“发力”了,不能满足于“me too,me better”的“跟随式创新”新药研发,而是要做出属于中国人自己的“first in class”——全球首创的一类原研新药,需要有更多药物研发新机制、新靶点、新策略、新技术的发现。 中国的一些创新药研发还是具有它的特点和优势的。中国研发的新药到美国申报、上市,也关系到美国人的用药选择空间和医药市场发展,部分政客想要“脱钩”也没那么容易。即使在投资受到挤压、学术交流遇到阻碍等背景下,仍有一些药物获得了境外投资,或在美国等国家和地区获得批准上市。 现在研发的激烈竞争,将来就可能变成市场的拥挤,投资者需要有更理性、更长远的研发和投资理念与眼光。 -
不再新建境外煤电的承诺,为何集中在近两年?
“国际社会把煤炭或煤电看作一个国家或经济体是否坚定推进能源转型、兑现承诺的风向标。” 中国近年来已逐渐减少境外煤电项目的投入,并增加可再生能源投资。2020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投资中,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首次超过了煤电。 据欧洲环境智库“E3G”等机构合作的一份报告,自2015年《巴黎协定》签订以来,全球拟建的煤电厂规模已削减了76%。已有44个国家及地区的政府明确承诺不再新建煤电项目。 -
中概股三十年:“中美的监管法律冲突一直存在”
“赴美上市或经营的中企面临美国的多重审查。在这一形势下,我国关切相关公司的数据安全,是可以理解的。” “在过去一段时间,这一部分外资发挥的积极作用是应该肯定的。在新的监管模式下,外资风险投资基金仍将发挥积极作用。” “境外直接上市不仅不应是‘审核制’,也不适合‘注册制’(因为注册制适用在境内的证券发行),而应该适用的是‘审查制’,类似于‘网络安全审查’机制。” -
市场再迎重大利好!外管局取消QFII、RQFII额度限制!(解读)
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取消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有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此外,此次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时,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也一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