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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务员招聘成热点,人们的关注点还是公平与合理丨快评
有法谚说,“法律不外乎人情”。当然,这里的“人情”,并不是托关系走后门的徇私情,而是指发于人性的人类共同道德感情及民情秩序,本质上是自然法与习惯法。法律的制定、执行,都应该依托于人情、天理,而不应脱离于此,更不能相悖于此。不少案件之所以会引起公众极大的反对声音,就是因为机械执行法律条文,或滥用自由裁量权,而有悖天理人情。 -
大连13岁行凶男孩父母被拘:这笔账,如何赖得掉!
尽力弥补这一无法磨灭的伤害,这是天理人情,更是法律的规定。 -
自然权利:繁荣、法治与道德之母
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肯定形式);“以所不欲,勿施于人”(否定形式),前者是仁道,后者是恕道。说到底是要主动释放善意(肯定形式),不要主动释放恶意(否定形式)。分别对应的是向别人释放尊重其自然权利的信号、不主动侵犯别人的自然权利。儒家是中国传统的主流,天理就是自然法。 -
什么是自然法?
儒家文化之所以能主导中国社会两千多年,就是因为它把天理放在王法之上。有些西方学者认为儒家文化就是自然法。儒家的“礼法”体现了自然法的精神,这是儒家与法家最大的区别。 -
世间已无“朱先生”
小说《白鹿原》中,有两个重要角色:朱先生和田小娥,一个是“圣人”,一个是“婊子”;一个是天理,一个是人欲。而在电影里,田小娥成了主线,朱先生却不见了。彷佛一个隐喻,传统知识分子和儒家道统,已渐消失不见了。 -
【阅读】怪兽家长(8)
香港有一项严格的虐儿罪,打打手板几乎也要被拉去坐牢。我很奇怪,要小孩背这么不符合比例、有违天理的重书包,为什么又不算作虐儿呢? -
胡适笔下的“健全的个人”
胡适所说的“正义的火气”,恰恰是与“健全的个人主义”背道而驰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儒教文化“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奉天承运、替天行道的神道教条的集中体现 -
美国工人有力量
即使在这样的困境下,通用10万员工依然享受着70美元的时薪,近50万退休员工及其家属享受着终身退休金和医疗保险,还有8000名下岗工人享受着15万美元的年薪。这样的企业不破产简直天理难容。 -
鄢烈山:“阴暗势力”爬上来
主持社会正义的司法人员信奉的竟然是如此阴暗的“天理人心”,一个据以断狱竟然敢堂而皇之写进判决书,一个据此行事竟然敢头顶国徽昂然走进首都的政法委机关报社捉人。这就不只是“阴暗心理”的问题了,而成了“阴暗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