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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教育废止之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回应公民的合宪性审查申请
2020年4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26号国务院令,废止包括《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在内的多个行政法规。 这一动作,被视作2013年废止劳动教育制度的“姊妹篇”,在中国法治进程、人权保障方面具有标志性意义。 -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被废止,中国法治又进一步
近日,国务院发布决定,废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这是2019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后,其下位法正式被废除。 -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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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教育不应立即废止吗
近日,某著名演员因嫖娼被决定收容教育6个月。坊间先是惊愕——劳动教养已经被废止,怎么还有“收容教育”这么个制度?把一个公民关一年半载,居然可以不经法庭审判,由行政部门直接说了算?对于收容教育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需要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