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豆芽案、油条案,如何杜绝判决争议? “两高”司法解释没有规定“造成严重健康危害的后果”应该由谁认定,认定的程序是什么。这一关键性的空白,不仅影响着“毒豆芽案”“油条案”的审理,而且决定了所有类似案件的审理,按理说应该在“毒豆芽案”后迅速补上,但至今没有后文。 “毒豆芽”,冤不冤? 近一年以来,全国审理的豆芽案件数量超过700个,被判刑人数近千人,且有扩大化趋势。豆芽问题与其说是食品安全问题,倒不如说是监管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老大难问题。过去十年,豆芽由谁监管都是地方政府协调解决。近日,业内人士给国务院领导和最高法院分别写信,困扰中国多年的豆芽问题寄望于高层协调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