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向黎:人大代表、作家、女性 她觉得自己写议案是“普法”,讲诗词是“普美”。对于两者,都有一个“辩”字。写议案是与既有的法律条款和现实观念“辩论”。讲诗词是与持不同观点的学者和读者“辩论”。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