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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案”强奸犯又被判刑:性犯罪者重犯的几率有多高?
不少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对赵斗淳出狱展现出担忧和悲观。韩国京畿大学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人员评估称,赵斗淳再犯的可能性高达76%。而韩国延世大学精神科教授申宜珍表示,他在狱中的行为已经表现出性欲过盛。 -
女子给同事投放不明物质:如投毒属实,应追究其刑责 | 快评
无论是天津案还是此次的恩施案,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都不是可以轻轻放过的。只要涉事人是出于主观故意而确实投放了危险物质,而且其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已经实行终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话,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构成既遂犯罪,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此才能震慑那些公共场所的潜在犯罪者,保护公共安全。 -
逃离那个犯罪者父亲
高考出分那天,汪雨失望地对母亲发脾气,问她为什么要把自己生在这样的家庭。母亲哭着说,当年她是被强迫的。 “擅长读书”是汪雨改变命运的途径,他将其归为一种不常有的幸运。岁月流逝让父子俩的力量此消彼长。 “我的生命有一半来源于他的犯罪行为,我努力学习、工作的动力也源于想要摆脱他。”汪雨在给罗翔的信中写道。 -
从丈夫到25名幼儿,她为何敢于先后两次投毒?丨快评
建立更为严格的从业禁止制度与背景调查制度,对于这类儿童扎堆的行业而言就更显迫切。从业禁止制度属于“事后处理”,可将这些已有前科的恶魔逐出儿童的乐园,禁止他们进入更容易实施犯罪的场景;背景调查制度则称得上是“事先预防”,尽量更为全面深刻地认识一个人的个人/家庭情况、心理状态、职业经历、社交媒体发言,尽最大可能屏蔽掉那些心存恶念的潜在犯罪者。 -
迷奸还是诬告?警方应彻查,犯罪者应接受惩罚丨快评
到底是迷奸、勒索还是诬告陷害,此案终究要有一个结果。如果迷奸、勒索成立,那么刘颜二人就应该接受惩罚;如果诬告陷害成立,那么当事女子就践踏刘颜二人的名誉权,同样应该接受惩罚。无论是哪一种结果,公检法都该让本案水落石出了,不应该让任何一方的违法犯罪,变成“稳赚不赔”的零成本高收益行为。 -
国门打开后,他的冒险又要继续丨记者过年
看到国门即将打开的新闻后,我告诉窦平,这个生意会越来越好了。但有趣的是,1月8日当天,中国的国门开了,但缅甸的国门没打开。 小时候听说的故事是,缅甸有人要把牛肉进口到中国,为了躲避关税,他们把活牛往中国驱赶,等到最后一只牛也主动越过边境线时,一次有着极大差价的违法行为也宣告终结。犯罪者是牛。 2023年1月25日,时隔1030天后,一位缅甸华人通过瑞丽口岸进入中国。卡车的运费也重新回落到两千人民币。 -
从业禁止:令严重犯罪者终身绝缘于学校工作,为全国儿童高筑安全墙丨快评
就拿性侵来说。校园尤其是幼儿园与中小学是未成年人富集的地方。恋童癖是以一定比例存在于人群,他们魔爪伸向的对象是儿童,后者心智不成熟,也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如果校园不设防,恋童癖一定会向学校富集,从而其在教职员工中的比例要远远大于在人群中的比例。所以建立教职员工入职筛查制度与从业禁止制度,有利于挡住潜在的恋童癖、性侵犯进入校园,从而保护儿童。 -
如何看待逃犯成学者、 富豪、高僧?走偏门是对自己才智的最大挥霍
逃犯+成功人士,大致都离不开本身的两个特质。一是胆子特别大、心理素质特别好。二是为人机警聪明,有街头智慧(Street-smart),智商一般也高(Book-smart),有这类特质的高智商犯罪者,心理素质往往也高。 (本文首发于2022年1月13日《南方周末》) -
违法还是犯罪?轻罚还是重判? 面对儿童被猥亵,当有理性之思
关于猥亵,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分界较为清晰,但是,关于猥亵儿童,则基于表述的原因,还不够清晰,有待改进。 轻度犯罪的强奸可以相对受轻罚,重度犯罪的猥亵可以受重罚。并不是说将猥亵归入到强奸类型当中,犯罪者才会受到更重的或者应有的处罚。 (本文首发于2020年7月2日《南方周末》) -
强奸犯减刑出狱半年再犯强奸案,这样的悲剧绝不应重演
减刑不能仅仅考虑狱中的所谓“表现”,更应该深入考察罪犯的心理状态,判断其是否会对社会形成新的危害。对于严重暴力犯罪者,应该要尽量考虑如何避免再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