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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强奸杀人嫌犯”妻子的28年
10年看守所生涯,28年“疑罪从挂”。1984年4月,甘肃陇南市一位女青年被害,其男友郭尚仁成为犯罪嫌疑人。案件因事实不清被发回重审,郭尚仁既没被判有罪,也没被宣告无罪,成了“挂”在案件中的人。 对于郭尚仁的身份,高知花相亲时有点儿害怕,“说是冤的,但是不是真冤的谁也不知道”。婚前的一个梦让她觉得,嫁给郭尚仁是她的命。 在成为郭尚仁妻子的28年里,高知花生了3个孩子,又当了外婆。她不遗余力地跑案子,不单是为了丈夫。“他的名声好了,我就能抬起头了,孩子也能抬起头了。” -
“空悬”61年的嫌疑人:疑罪如何不被长期挂起?
跑到第二年,唯一的收获是太康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证明,“王作梅是我县一位正常合法的公民”。 “疑罪从挂”的另一个原因是,刑诉法只对侦查羁押期限做出了规定,如果嫌疑人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侦查行为就没有时间限制。 最高法、最高检在2016年1月1日发布《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文首发于2022年8月25日《南方周末》) -
疑罪从挂的,不宣告无罪的,也可申请国家赔偿
被司法机关拘留或逮捕过,后来一直拖着没起诉、判刑,“疑罪从挂”的,是不是就不能申请国家赔偿了呢?近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给出了回答: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