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谢宇案二审开庭
-
蒙冤者许金龙致“恩人”许国珍:希望不再有冤案发生
1994年1月13日夜间,福建原莆田县忠门乡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许金龙等四人被认定为作案凶手,被判死缓,经四人及家属不断申诉,2016年2月,福建高院改判四人无罪。201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许金龙案”被写进最高检工作报告。 -
福建高院再审宣判刘大蔚走私武器案 无期改七年三个月
12月25日上午9点,四川小伙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在福建漳州中院开庭宣判。南都记者第一时间从刘大蔚代理律师徐昕处获悉,刘大蔚走私武器再审案宣判,法院判决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改判7年3个月有期徒刑。 -
独家:念斌向警方索赔412万元未获支持
念斌:第一次获得的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未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为此,再次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由法院变为公安机关。 福建高院: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依其职权对念斌实施加戴械具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故不予支持念斌的国家赔偿申请。 -
少年“假枪”案再审开庭:检方认为不适用两高新规
福建高院以“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决定再审将近两年后,2018年8月10日,刘大蔚等来了开庭。 -
蒙冤22年,4“杀人犯”提出3300万国家赔偿
7月7曰晚上,福建高院就许金龙等4人“抢劫杀人”冤案国家赔偿申请举行听证会。此前,蒙冤入狱22年的4人共提起总额超3300万元的国家赔偿。 -
福建今日再审22年前杀人案
今日上午8点,福建高院对一起发生在22年前的抢劫杀人案进行再审,四名“杀人犯”一直认为他们是屈打成招而不断申诉,福建省检察院在2014年3月提出了再审建议,福建高院2015年12月16日作出了再审决定。 -
福建高院再审“赵作海式杀人冤案”
今天上午,福建省高院正式做出决定,将对20年前发生的许金龙等4人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 -
福建高院决定再审“葫芦案”
2014年3月27日,南方周末记者从福建省高级法院审监庭确认:该院将对20年前发生的许金龙等4人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二审期间,一审的审判员黄金森还在参与调查取证,至少有7份经他取得的证言出现在二审的案卷中。 -
福清纪委爆炸案5涉案人获国家赔偿
9月2日,福州市中院依法对福清市纪委爆炸案的5名涉案人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合计420多万元人民币。对于各自的赔偿数额,5人均表示太少,将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复议。2013年5月3日,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决福清市纪委爆炸案的5名涉案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