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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例库自上而下VS裁判文书网自下而上:类案同判两条路径缺一不可 | 快评
法院案例库可以说是实现“类案同判”的一种“自上而下”的路径。由最高法来确定某一类案件的“正确”的裁判案例,作为权威案例进入法院案例库,这些案例一定程度上有了判例法体系下案例的作用。 裁判文书网则可以成为实现类案同判“自下而上”的路径。同类案件的裁决可能有不同,但裁判文书公开之后,引起公众、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的意见碰撞和探讨。“真理越辩越明”,在这样的讨论中,各方对法律的理解也会逐渐趋向一致。 -
“类案同判”,谁说了算? 最高法新规:4类情形要进行类案检索
近两年随着法官的自主裁判权和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强,“类案不同判”引起的社会争议越来越大。 最高法:发现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等4种情形的,承办法官要进行类案检索。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原秘书长李轩:最高法的指导意见不是强制性的,法官不照做也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果要想产生硬约束,还需要作进一步解释,甚至修改法官法”。 (本文首发于2020年8月13日《南方周末》) -
快评 | 最高法建类案检索制度,“同案同判”方能促进司法公正
借鉴普通法系判例制度,加强对法官审理案件时参照在先案例的要求,有望进一步推动统一法律适用,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