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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名之后,我们该如何看待明星们的黑历史?
作为成长于互联网时代的90后、00后、10后而言,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会在QQ空间、贴吧等社交网络留有账号,可能时过境迁再来回顾自己青春期的一些言论,都会觉得自己“幼稚”“中二”“杀马特”,同样地,明星也是如此,他们要为过去的言论负责任吗? -
个人拥有隐私“被遗忘权”吗?
除了“404”,网络新闻及言论有无其他管理办法? 韩国的经验或有借鉴意义。 -
中小学教材删除革命传统教育相关课文?假的!
近日网络有传闻称,教育部把选自有关丛书中毛泽东、鲁迅、雷锋、黄继光等革命领袖和英雄人物的课文从中小学教材中全部删除。教育部17日发出公告称,上述言论严重失实。 -
成都武侯副区长、公安局长郭波被调查
经多个消息源确认,成都市武侯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郭波,日前被纪检部门调查。与郭波一起被带走的,还有他的3个旧部。消息人士称,郭在案发前,曾参与一起网络言论的调查,并亲自参与了对被传唤者的讯问。 -
律师遭遇网络“封口令”?
以往跟公检法“死磕”的律师,现在磕上了自己的“娘家”律协。两份正在征求意见的草案,对律师的庭外言论尤其是网络言论作出了限制。律师认为庭外言论的目的在于抵制司法不公,草案要“缴了他们的枪”,而相关部门和律协认为律师的不当言论应当得到规制。 -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划定网络言论法律边界
9月9日下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等犯罪的适用法律等问题。《解释》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最高法发言人同时表示,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 -
“网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对话吴法天
中国知识分子的观念分歧终究变成现实的拳头,这并非一日之寒。作为微博时代的激烈言论者,吴法天既典型又独特。从“极品五毛”到“正义追求者”都成为了他的身份定语,连他自己也承认,网络上的“吴法天”只是一个标签,现实世界中的他则要复杂得多。 -
“韩寒诉方舟子案”来得正是时候
韩寒与方舟子在网络上的激辩贯穿了整个春节长假,最终争议升级,“斗嘴”发展到了“斗法”的阶段。不少人将此案与“《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相提并论。如果上海法院受理此案,公众将收获的,是关于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何在,是关于公开辩论的内在自律何存。 -
王帅
上海白领王帅上网发帖举报家乡违法征地,被家乡公安部门跨省追捕。他的遭遇提醒人们,“网络监督”与“因言获罪”只有一纸之隔。王帅以个人的勇气和抗争,维护了自己的权利,为这一事件划上了光明的句号。但必须看到,因网上发帖而被控“诽谤”而遭抓捕的,王帅并非第一个,更非最后一个,公众期待更自由地发表言论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
捏造散布“胡斌替身”谣言者被行政拘留
鄂州市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及获取的证据表明,熊忠俊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 胡斌替身”谣言,引发网民猜疑,误导公众舆论,扰乱公共秩序,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