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7月1日,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新法中增加了“儿女应常回家看看”等内容。到底多久回家一次才算“常回家”?当日,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宣判一起案件:被告人被判决每两个月至少需至77岁老母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应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予以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