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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除案件,行政机关13.12%胜诉率背后
39.26%的案件确有存在违章建筑的情况,但由于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较低,导致作出的行政行为有瑕疵,使得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在民事合同争议中,当行政机关作为原告时,行政机关胜诉率高达85.01%,而当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时,胜诉率仅为2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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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房”何解?当破除殡葬设施垄断
常言道生死殊途,生者住阳宅,死者入土为安住阴宅,所以坟地一般都会远离住宅区。然而,天津、沧州、长沙等多地小区 陆续出现骨灰房。实际上,这一现象已存在多年。一个小区,若是有人买房用来放先人骨灰,成骨灰房甚至是祠堂,且有显著的比例,可能会影响整个小区的房价。一些无辜的业主既要承受心理上的膈应,还要面临经济上的潜在损失。 骨灰房的成因,或与实质上建立的县域殡葬设施的行政强制垄断有关。众所周知,当下殡葬品与殡葬服务价格可谓奇高无比。内蒙古包头殡仪馆不让逝者家属自带骨灰盒,强制他们购买殡仪馆天价骨灰盒。还有的殡仪馆未经家属同意,强制使用每块售价达一百元的“金砖”垫尸。类似这样的新闻,多地出现过,根子在强制垄断,用价格管制的方法只是扬汤止沸。 在一二线城市,由于行政强制垄断,公墓价格也是奇高无比,几万起步,几十万也不少见,价钱超过某些小县城的一套房。而且,公墓墓穴只能购买20年的使用权,到期不续费,骨灰就在一定时间内会被经营方“最终处理”掉。花那么大的价钱,先人还不能入土为安、安然长眠,作为后人或作为旁人看在眼里也是蛮悲哀的。当下,尤其是大城市,对建设用地指标严加限制,这是人为制造出来的稀缺性。在“增减挂钩”政策之下,许多地方为了获得建设用地指标自用或转卖给愿意出高价的城市,把手又一次伸向坟地,大搞平坟,引发诸多物议。 用买公墓墓穴差不多的价钱买一个商品房,有比20年使用权长得多的70年产权,产权到期也不用担心被拆了,无非是自动续期或花一点钱续期的差别罢了。所以,要解决这一问题,只能是取消殡葬设施垄断、恢复我们的传统、光大我们的自然信仰,让我们的先人能够安然长眠于地下,这本质上是捍卫家庭家族价值观,家是中国人精神世界与价值观的基底。 -
省长点名之后:“院士之乡”的反思和追赶
“为什么桐城有这么深厚的文化底蕴,这么多的院士、企业家,在安徽县域经济实力排名却从第二掉到了第十六,没有成为前五?” “像桐城这样的中部普通小城该如何发展,这是一个很大的命题。” 在分析桐城错失转型升级的窗口期而导致发展掉队的原因时,桐城找出的一个原因是“行政资源、经济资源、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碎片化,政策扶持存在‘撒胡椒面’现象”。 -
民办学校骤然转公后,国有公司被判赔近3000万元
双方合作宣告破裂后,蒙自南开、东莞四海、云南紫龙作为共同起诉人,先后向蒙自市人民法院、红河州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认定蒙自市教体局、政府作出的转公行政行为违法,但两级法院均作出裁定,表示不予受理。 -
“35岁职场门槛”如何打破?| 快评
一直脱产,从来没有参与过生产过程与环节的人成为“社会管理者”,本身也是一个悖论,对经济、社会与人民没有具体而真切的认知,如何管理社会?故而,放宽或放开公务员35岁招录限制,或可同时要求报考者必须要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最好是体制外或自由竞争行业的工作经验,从而对生产、社会运作与民情秩序有比较好的理解。这样,当他们成为政策的执行者时,不会机械执行政策,能及时发现与反馈政策可能面临的问题;当他们成为政策的制定者时,不会拍脑袋制定政策,能理解下情,能理解政策的初衷与实际效果之间可能会出现背离,能理解执行者的难处在哪里。 -
“三无”农药畅销,樱桃、蒜等小宗作物用药求解
2024年3月15日,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闫明伟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已经对生产授粉药的黑作坊设备进行了查封,将相关涉嫌假农药扣押到仓库。按照执法程序,下一步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将对扣押的涉嫌产品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情况开展立案调查,也已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准备。 登记一个新农药的费用一般需40万至60万元,参加一款小宗作物农药联合试验的企业数量在10家左右,加上政府补贴,每家企业的成本往往仅需两三万元。 用于防治大白菜菜青虫的农药,可以延伸到十字花科的其他蔬菜,如小白菜、花椰菜、萝卜等。有的还可以跨科延伸,如豇豆/豌豆白粉病农药,不止延伸到豆科蔬菜,菊科(莴笋、茼蒿等)、伞形科(芹菜、胡萝卜等)也包括在内。 -
代表如何审“两高”报告?委员关心“两高”哪些话题?
“人活得要有尊严,我不能在被挑衅的时候不做反应。但在对‘互殴’的理解上,大家是有不同意见的,因为取证很难。现在到处都有摄像头,能很大程度解决取证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副省长孙运锋建议,最高法要研究破解民营企业“破产难”问题,在盘活存量上做增量,促进民营企业破茧重生。 “从法院角度(来说),现在政府债务比较多,如果向政府追债,你到当地去,你怎么起诉?行政诉讼也没得诉。所以建议允许异地立案,异地起诉……” -
“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谈“犯错的后果”
全国人大应尽快启动立法,以实现犯罪附随后果法律化、体系化;明确禁止各级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擅自设立犯罪附随后果。 相比犯罪,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道德可责性都更小。行为人仅因行政违法记录就终生饱受就业歧视,并连累家人亲属,严重违背了过罚相当原则。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罚机构、责任人数量创新高
金监总局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更加细化,如新设行政处罚局和稽查局,将有利益冲突的稽查和处罚工作分隔。 “大消保”工作格局逐步落地,金监总局全年调解案件31.65万件,帮助金融消费者实现经济利益363.69亿元。 不论是处罚机构数量、责任人数量还是罚没金额,金监总局在2023年都创下新高。 -
地方金融“两委一局”挂牌收官在即,新型央地监管体制逐渐成形
截至2024年3月1日,29个省级行政区已完成挂牌,仅北京和安徽的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尚未更名;尚未披露金融“两委一局”的副省级城市仅剩哈尔滨。新型央地协同的金融监管机制正加快形成。 绝大部分省市采取了“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即同级的地方党委金融办、金融工委和金融管理局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但这与最高层的制度设计并没有完全看齐。 目前各地金融“两委一局”新的法定职责均未正式下文,各地金融管理局更名挂牌之后,实际工作内容与之前基本类似,相关编制和人员也尚未调整。 地方金融管理局从名称中去掉原先的“监督”二字,并非意味着对地方金融运行活动状况的监测功能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