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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孙灏羽到武志红:能自证清白实属侥幸,不能放过诬告者丨快评
两起造谣事件之所以败露,都是因为事出偶然:刘某慧虚构性侵的真相,靠的是同伙“良心发现”才大白于天下;此次武志红迅速得脱冤屈,也是因为有人恰好发现了“聊天记录系搬运”。 “性侵性骚扰取证困难”异化成借口:“因为取证困难,所以不能要求我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法治原则的侵犯,让被指控者陷入了自证清白的境地。 司法机关有必要加大执行力度,严肃追查涉事者的刑事责任,以诽谤罪起诉涉事主体,让造谣者付出必要的代价,如此才能有效抑制网络上此起彼伏的造谣诬陷之风,保护好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狼来了”的悲剧上演。 -
作家称被诬强奸,悬赏百万求证据:拿什么拯救网络诬告受害者?丨快评
张恒被指控强奸未成年少女,这是刑事犯罪,警方应调查,如果属实那就法办张恒;反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确有此事,那网络小作文就是造谣诬陷。而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构成诬告陷害罪。所以这个事件中,要么有强奸罪,要么有诬告陷害罪,两者都是公诉犯罪,警方理应立案调查。 -
网民帮人发帖,被控诬陷罪受审
这是一起富有争议的命案,死者家属认为死者被轮奸致死,而警方认为是正常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