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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到盆满钵满,推到一干二净?带货主播应为产品质量担责
央视3·15晚会曝光多家食品公司生产的梅菜扣肉使用不合格的槽头肉后,曾为这些商品带货的几家知名直播电商近日先后作出回应。不过,这些回应也强调,自己是该商品的带货方,不是生产方和直接销售商,这引发了关于“带货主播是否应为产品质量负责”的讨论。 现在的直播带货,其货源有两种。一种是直播间“直营”,也就是在直播间销售自家网店的商品。另一种是“带货”,即给别家网店的商品做代言推销。消费者点击直播间的链接购物,是由别家网店直接发货,通常不会与直播间的主播一方发生交易。 根据广告法,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食品安全法也规定,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直播带货,确实丰富和拓展了商业销售的模式和边界。传统的广告代言,消费者对“明星只是代言、商品销售者另有其人”有着清晰的认知。直播带货则不同,商品销售链接就挂在直播间里,在时空上几乎无缝衔接。这时消费者很可能不会仔细辨别谁是真正的商品销售者,更多是出于对主播的信任购买商品,那么带货主播自然也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如果真有一种商业模式,可以既盆满钵满又完全免责,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
带货主播应为产品质量担责 | 快评
如今,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商品销售方式,不少头部主播也赚得盆满钵满,收获的佣金甚至在一些商品价格中占了大部分。带货主播该不该对产品质量负责?道理不言而喻。如果带货主播不仅赚了大头,出问题了还能把责任全推给商品生产和销售者,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
暴汗服卷土重来,谁还在为“快速减肥”埋单?
早在2019年,网信部门就针对“穿暴汗服能小运动量快速有效减肥”的说法再三辟谣,时隔三年“暴汗服”经过加工包装后再次火爆。 目前市面上的“暴汗服”多以健身装备甚至减肥用品的身份出现,并未将产品适用范围限制在某些特殊人群,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风险。 律师认为,部分“暴汗服”商家已构成虚假宣传,并违反了广告法,同时根据电子商务法,“平台如果放任商家的欺骗行为,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今年9月开庭,刘强东“明州事件”民事案3年来发生了什么
2019年4月,Jingyao提出民事诉讼,她对刘强东的指控包括性侵等多项,并主张京东集团承担连带责任。传票和起诉状用了近一年才送达。 Jingyao在起诉书中提到,自己承受了身体损伤、痛苦和折磨,丧失了享受正常生活的能力,且有心理上的悲恸、羞辱和难堪等。为确认伤害,她接受了独立医学检查并再次回忆事发经过。 目前披露的证词表明,Jingyao“勒索”还是“索赔”或成为庭审时的讨论重点。在向刘强东的律师取证时,原告律师提问:“她说她想要赔偿和道歉,对吗?”对方回答:“不,她说钱。” 京东称,原告所指的侵权行为发生在深夜的私人住宅中,且与京东的业务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京东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否则会“使雇主责任到达崩溃的程度”。 -
精神损害难获赔,雇主责任难界定 ——职场性骚扰:法院立案后,还有几道关
南方周末以“性骚扰”和“精神损害赔偿”为关键词查询,共找到相关判例52 份。其中有3 例以“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为案由立案,但都以撤案告终。只有5 份判决书显示,法院支持了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单位到底承不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靳文静说,法律没有再进一步规定,“现在的规定像一个没有牙的老虎,(只是)吓人的。” (本文首发于2020年6月25日《南方周末》) -
电子商务法草案将四审:微商纳入经营者范围 电商要负连带责任
电商野蛮生长时代结束。 -
吹哨人能否叫停“福喜”式风险?
像福喜这样的规模化、集约化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完美方案吗?监管部门是失职还是“老革命碰上了新问题”?麦当劳等下游企业是否应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吹哨人制度能否保障现代食品安全? -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草案,消费者在第三方交易平台网购到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时,平台须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草案还强化了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管,要求对食品安全的渎职官员进行问责,同时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
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可追究刑责
《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广告代言人或将成为广告主体,承担其代言广告的连带责任 -
【它和我们利益攸关】互联网络专条:平衡表达自由与私权保护之困
侵权法规定,互联网运营商也要为互联网侵权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