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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访民“敲诈”政府
吉林省吉林市:“以上访为借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实施非正常上访行为相要挟,向党政机关或者事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
河南多地建“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南多地按照上级精神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训诫”非正常上访访民。2月13日晚,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对此事做出回应称,训诫中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将立即进行排查,对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一律取消。 -
信访改革“坚冰”撬动
从今年国家信访局组织的两批共21件已交办信访事项的集中督导看,71%的上访是有道理的,14%是有合理成分的,无理的仅占15%。国家信访局已经取消了对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的通报排名,改为“点对点”通报。 -
非正常上访或被劳教
针对目前信访中存在的一些过激以及影响到社会秩序的行为,深圳日前发布了《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明确列出包括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场所外聚集、滞留等14种非正常信访行为。对于多次非正常上访行为人,除予以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之外,《通知》规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将予以进行劳动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