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慎用武器”到“敢于亮剑” 警察如何开对枪
“依法使用警械武器专项训练”正在公安系统全面展开,它被视为中国警察用枪观念转变的一个风向标——由“慎用武器”转为“敢于亮剑”。此前,一线民警不愿持枪成普遍心态:对于枪,最“正确”的使用就是“不用”,比“不用”还正确的是“不携带”。
责任编辑:苏永通 朱红军
编者按:多起暴恐事件之后,持枪警察出现在“每个人的身边”。尽快出台符合法治精神、可操作的用枪规制,才能让警察手中的枪,“准确”地保护公民。
全国性的安保升级,因严峻的安全形势尤其是反恐形势所迫,如何既持续有效,又和谐融入公民生活中,是探寻“常态化安保”需要回应的需求。
同样是果断开枪,击伤广州站砍人凶徒的特警广获褒扬,击毙开车堵政府大门男子的云南警察则遭受质疑。中国警察面临“不敢开枪”和“枪支滥用”的两难境地。
在严苛的枪支管理和事后追惩制度下,一线民警不愿持枪成普遍心态:对于枪,最“正确”的使用就是“不用”,比“不用”还正确的是“不携带”。“不配枪其实是对警察的保护——也是对领导的保护。”
比“敢于亮剑”更重要的是,用枪的制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当务之急是出台具体、可操作的用枪规程。“领导今天说‘敢于开枪’,但万一出事,会不会又说:我让你敢开枪,没让你乱开枪!”
“全国大练兵”
朱家明是北方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一名警察。5月22日,他将参加为期三天的一次特殊培训,重点是,接触久违了十余年的老伙伴——枪。
被公安系统内部称为“大练兵”的“依法使用警械武器专项训练”,从2014年4月初开始,由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全国公安系统全面展开。
在即将到来的这次培训中,朱家明被允许打20发子弹,“可以找找感觉”。他不确定自己的枪法现在如何,但相信拆卸应该没问题。
11年前,公安部施行“五条禁令”,中国枪支管理骤然收紧。五条禁令有两条涉及枪支管理,若违反,不仅当事警察受罚,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此后不久,朱家明按单位要求,把配带了五年的手枪上交,至今再未碰过。在中国警察当中,像朱家明这样多年未碰过枪的不在少数。
曾长期在派出所工作的南京警察李大金的情况稍好一点。他说,自己在派出所17年,参加训练打枪的次数,“一只手就可以数得过来”。至于实战经验,他和大多数同事一样,一次也没有过。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人这样解释此次“大练兵”缘由:长期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一些基层民警的武器警械使用存在“不让用、不愿用、不敢用、不善用、不会用”等现象,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的日常训练存在“强度不够、力度不大”等问题。
根据1999年实施的《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对配备、使用枪支的警察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实弹射击训练。但实际上,除了刑警、特警等特殊警种外,很多基层民警实际上达不到这一要求。
多名受访的警察称,由公安部组织的以使用警械、武器为内容的“大练兵”,近一二十年来还从未有过。
在近期暴恐事件频发背景下举行这次专业培训,也被视为中国警察用枪观念转变的一个风向标——由“慎用武器”转为“敢于亮剑”。
近年来,随着治安压力的加大和恐怖活动的出现,公安系统内部“敢于亮剑”的呼声日趋强烈。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受限于社会舆论、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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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