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共同发力
7月4日,中国证监会开启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本轮改革的亮点在于扩展主动退市的方式,为有主动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和路径选择;同时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对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行为,将予以强制退市。
7月4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退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改革的亮点在于扩展了主动退市的方式,为有主动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可操作的的路径选择;同时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对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应强烈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将予以强制退市。
主动退市≠坏企业
《证券日报》报道,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退市意见》)首次引入主动退市,拓展了退市的内涵和意义。对于重新上市有了更新的界定,我们建议主动退市的企业重新上市走绿色通道,更加便利,而强制退市企业则要相当于重走IPO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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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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