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洋:“命价”决定污染水平?
以当时的环境污染水平而论,中国人的命价只值300美元——世界银行1990年代末一篇有关中国环境问题的报告公布。
命价理论认为,当收入水平较低时,人的命价较低,所以污染的价格较低,污染是合乎市场原则的便宜选择。但是,真实情况是,命价低的原因不是因为人对自己生命的估价低,而是因为生产技术水平低,因为人们对环境污染的危害认识不清,因为国家的环境立法和执法不到位
库兹涅茨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在1950年代,他通过研究英国的历史数据发现,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而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形关系,由不平等程度和收入构成的曲线被后人称为库兹涅茨曲线。1970年代之后,经济学家发现,一国的环境污染程度也随收入增长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形关系,于是有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尽管它的发现和库兹涅茨本人无关。
对于环境乐观主义者来说,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他们反对环保激进主义者的法宝之一。兰博格(Bjorn Lomborg)曾经是一位绿党成员,但后来觉得他的同志们对环境恶化的言论过于耸人听闻,因此下决心潜心研究,最终写成了《一个穷根究底的环保主义者》一书。这本书洋洋洒洒五百多页,用翔实的数据批驳了环境激进主义者对世界的悲观断言。兰博格使用的证据之一就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用我们中国人的通俗语言来说,他想说的就是,先污染后治理是可行的。
支持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主要理由是收入水平决定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评价。我把它叫“命价”理论。“命价”是吴思先生发明的中文词——一个人如果愿意为10万元去死,那么这10万元就是一个人的“命价”。按照一部分经济学家的说法,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低收入阶段人们对环境质量的偏好程度较低,因此情愿用污染换取收入的增长,而当收入增加之后,人们开始注重环境质量,因此会选择多投入环境治理的费用,控制污染。这里的“偏好”就相当于人们对命价的认识,因为环境质量影响健康,环境污染降低人们的健康水平,加速死亡过程。所谓“对环境质量的偏好程度较低”,实际上就是自认为命价较低。上面的说法因此可以转换为:当收入水平较低时,人的命价较低,所以污染的价格较低,污染是合乎市场原则的便宜选择;当收入变高时,人的命价也升高,污染的价格太高了,因此要减少它。
对一般人来说,这似乎是玩笑之言,但经济学家是拿它当真的。记得1990年代初期萨莫斯还是哈佛大学经济系一位普通教师的时候(其实他那时已经很有名了,是哈佛经济系三个神童之一),就说过,把污染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是一件合乎逻辑的事情,因为发展中国家的人更愿意承受污染。当时他就差点儿为此丢了工作,可惜他不汲取教训,前些日子终因歧视女性学者的言论而被迫辞去哈佛大学校长的职务。
世界银行1990年代末发表的一篇有关中国环境问题的报告中公布了一个惊人的数字:以中国当时的环境污染水平而论,中国人的命价只值300美元!我相信这份报告的作者是出于好心才公开这一数字的,为的是让中国人警醒,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命价这个概念容易掩盖环境污染问题的实质。
命价的计算只反映了事物的表象,它只是对污染程度的一种度量——一种把污染程度映射到人的生命价值上的度量,而没有反映人的生命价值本身。它没有区分两样东西,即人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和由于外界条件的作用导致的社会给予生命的价格。人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在国与国之间或在历史上是否存在差异呢?当然存在,但决定因素恐怕不是收入水平,而是其他文化和社会因素。这些因素往往和收入同方向变化,而收入又比它们显眼得多,因此才让经济学家觉得所有变化都是由于收入增长造成的。
在当代开放社会里,资讯的传播已经把世界拉平了,很难想象一个生活在发展中国家的人会比一个生活在发达国家的人更看轻自己的生命。命价在不同国家如果有所不同,一定是由于外界条件的差距使然。此时,收入水平才变得重要起来。在美国,如果福特公司的汽车因为质量原因让消费者发生了车祸,失去了双腿,福特公司被迫赔偿几百万美元是不足为奇的,原因是这种伤害让消费者失去了挣取收入的能力,而平均而言,美国人的工资水平是很高的。注意,这里的“命价”实际上是对一个人将要失去的收入的补偿,因此反映的只是人的价值的一个方面,即他的收入能力,而不是人的价值的全部。
但是,收入不是惟一重要的东西,生产技术是另一个重要因素。当人类还只知道使用煤作为燃料的时候,空气污染就不可避免,19世纪的伦敦是一个例子。当我们还不知道如何控制工业废物排放的时候,我们的河流、湖泊和海洋就要被污染,日本在1970年代发生的汞中毒事件就是一个例子。今年春天我到温州的一个县级市去做调查,当地人告诉我,那里第一批从事电镀业的老板基本上都患上了癌症。如果我们硬要用命价来说事,那么我们只能说这些老板把自己的命价定得太低了。但这显然是矛盾的,难道一个智力健全的人会把死亡作为挣钱的目标?实际情况是,老板们根本不知道电镀废气、废水的危害有多大,也不知道该如何控制这些污染。
说到这里,我们就要说一下人们对污染程度的认识问题。发达国家重视环境问题,与其说是因为它们的收入高,不如说是因为它们的环境意识强。环境意识强又是因为两个原因。一个是环境破坏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这在历史上非常重要。不要忘了,泰晤士河也曾经因为污染过度而到了见不到鱼的地步。另一个是环保组织的极力推动和政府的强制性立法。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排污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即排污对社会造成的损失不是由排污者一个人承担的,而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承担的。这样,对排污者来说,排污就是一个便宜的举措,如果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社会就会出现过量的污染。政府的强制性立法就是要把社会成本内化为排污者的个人成本,让他们为排污支付高昂的罚款,从而促使它们停止排污。
命价理论看似直观,实则是模糊了环境治理问题的根本所在。我们如果相信命价理论,就只能认为,人们是出于自愿选择而接受环境污染的,因此,强行提高环境标准就变成了对个人的强迫,是不合理的。但是,真实情况是,“命价”低的原因不是因为人对自己生命的估价低,而是因为生产技术水平低,因为人们对环境污染的危害认识不清,因为国家的环境立法和执法不到位。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电子邮箱yyao@ccer.edu.cn)

姚 洋
库兹涅茨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在1950年代,他通过研究英国的历史数据发现,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而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形关系,由不平等程度和收入构成的曲线被后人称为库兹涅茨曲线。1970年代之后,经济学家发现,一国的环境污染程度也随收入增长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形关系,于是有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尽管它的发现和库兹涅茨本人无关。
对于环境乐观主义者来说,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他们反对环保激进主义者的法宝之一。兰博格(Bjorn Lomborg)曾经是一位绿党成员,但后来觉得他的同志们对环境恶化的言论过于耸人听闻,因此下决心潜心研究,最终写成了《一个穷根究底的环保主义者》一书。这本书洋洋洒洒五百多页,用翔实的数据批驳了环境激进主义者对世界的悲观断言。兰博格使用的证据之一就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用我们中国人的通俗语言来说,他想说的就是,先污染后治理是可行的。
支持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主要理由是收入水平决定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评价。我把它叫“命价”理论。“命价”是吴思先生发明的中文词——一个人如果愿意为10万元去死,那么这10万元就是一个人的“命价”。按照一部分经济学家的说法,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低收入阶段人们对环境质量的偏好程度较低,因此情愿用污染换取收入的增长,而当收入增加之后,人们开始注重环境质量,因此会选择多投入环境治理的费用,控制污染。这里的“偏好”就相当于人们对命价的认识,因为环境质量影响健康,环境污染降低人们的健康水平,加速死亡过程。所谓“对环境质量的偏好程度较低”,实际上就是自认为命价较低。上面的说法因此可以转换为:当收入水平较低时,人的命价较低,所以污染的价格较低,污染是合乎市场原则的便宜选择;当收入变高时,人的命价也升高,污染的价格太高了,因此要减少它。
对一般人来说,这似乎是玩笑之言,但经济学家是拿它当真的。记得1990年代初期萨莫斯还是哈佛大学经济系一位普通教师的时候(其实他那时已经很有名了,是哈佛经济系三个神童之一),就说过,把污染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是一件合乎逻辑的事情,因为发展中国家的人更愿意承受污染。当时他就差点儿为此丢了工作,可惜他不汲取教训,前些日子终因歧视女性学者的言论而被迫辞去哈佛大学校长的职务。
世界银行1990年代末发表的一篇有关中国环境问题的报告中公布了一个惊人的数字:以中国当时的环境污染水平而论,中国人的命价只值300美元!我相信这份报告的作者是出于好心才公开这一数字的,为的是让中国人警醒,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命价这个概念容易掩盖环境污染问题的实质。
命价的计算只反映了事物的表象,它只是对污染程度的一种度量——一种把污染程度映射到人的生命价值上的度量,而没有反映人的生命价值本身。它没有区分两样东西,即人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和由于外界条件的作用导致的社会给予生命的价格。人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在国与国之间或在历史上是否存在差异呢?当然存在,但决定因素恐怕不是收入水平,而是其他文化和社会因素。这些因素往往和收入同方向变化,而收入又比它们显眼得多,因此才让经济学家觉得所有变化都是由于收入增长造成的。
在当代开放社会里,资讯的传播已经把世界拉平了,很难想象一个生活在发展中国家的人会比一个生活在发达国家的人更看轻自己的生命。命价在不同国家如果有所不同,一定是由于外界条件的差距使然。此时,收入水平才变得重要起来。在美国,如果福特公司的汽车因为质量原因让消费者发生了车祸,失去了双腿,福特公司被迫赔偿几百万美元是不足为奇的,原因是这种伤害让消费者失去了挣取收入的能力,而平均而言,美国人的工资水平是很高的。注意,这里的“命价”实际上是对一个人将要失去的收入的补偿,因此反映的只是人的价值的一个方面,即他的收入能力,而不是人的价值的全部。
但是,收入不是惟一重要的东西,生产技术是另一个重要因素。当人类还只知道使用煤作为燃料的时候,空气污染就不可避免,19世纪的伦敦是一个例子。当我们还不知道如何控制工业废物排放的时候,我们的河流、湖泊和海洋就要被污染,日本在1970年代发生的汞中毒事件就是一个例子。今年春天我到温州的一个县级市去做调查,当地人告诉我,那里第一批从事电镀业的老板基本上都患上了癌症。如果我们硬要用命价来说事,那么我们只能说这些老板把自己的命价定得太低了。但这显然是矛盾的,难道一个智力健全的人会把死亡作为挣钱的目标?实际情况是,老板们根本不知道电镀废气、废水的危害有多大,也不知道该如何控制这些污染。
说到这里,我们就要说一下人们对污染程度的认识问题。发达国家重视环境问题,与其说是因为它们的收入高,不如说是因为它们的环境意识强。环境意识强又是因为两个原因。一个是环境破坏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这在历史上非常重要。不要忘了,泰晤士河也曾经因为污染过度而到了见不到鱼的地步。另一个是环保组织的极力推动和政府的强制性立法。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排污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即排污对社会造成的损失不是由排污者一个人承担的,而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承担的。这样,对排污者来说,排污就是一个便宜的举措,如果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社会就会出现过量的污染。政府的强制性立法就是要把社会成本内化为排污者的个人成本,让他们为排污支付高昂的罚款,从而促使它们停止排污。
命价理论看似直观,实则是模糊了环境治理问题的根本所在。我们如果相信命价理论,就只能认为,人们是出于自愿选择而接受环境污染的,因此,强行提高环境标准就变成了对个人的强迫,是不合理的。但是,真实情况是,“命价”低的原因不是因为人对自己生命的估价低,而是因为生产技术水平低,因为人们对环境污染的危害认识不清,因为国家的环境立法和执法不到位。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电子邮箱yyao@ccer.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