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1.6亿环境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2012年12月,江苏省泰兴6家化工企业将废酸委托给没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和个人处理,这些公司和个人采用直接排放和船舶偷排等方式将废酸倒入当地河中。经民众举报、媒体曝光、相关部门调查之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2014年8月,经泰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4人因犯环境污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16万至41万元。随后,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向泰州中院提起环保公益诉讼,要求涉案的6家化工企业赔偿1.6479亿元,用于水环境修复,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胜诉。6家企业不服,提起上诉。今年12月4日,江苏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是由于案情复杂,当日庭审未能完结,江苏省高院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推荐理由:环境保护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无法忽视的痛,“立案难,取证难,鉴定难”也是环境公益诉讼一直以来的难题。本案将是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史上最为重要的影响性案例。它点燃的能量不仅是体制内外对于环境保护在制度落实上的共识及行动,更重要的是它开启了中国环境保护制度在法律支持下的细节落实。

 

网络编辑: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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