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一绿】环境公益诉讼门槛到底降多少

2015伊始,从新环保法实施,及实施后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在福建南平立案,到江苏泰州1.6亿元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二审维持原判,再到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面纱被一层层拨开,我们不禁要问:它的门槛到底降了多少?

责任编辑:何海宁 助理编辑 刘文慧

2015伊始,从新环保法实施,及实施后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在福建南平立案,到江苏泰州1.6亿元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二审维持原判,再到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面纱被一层层拨开,我们不禁要问:它的门槛到底降了多少?

在我看来,门槛不止一道,首要是法律,尤其是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制。

在新环保法史无前例的四次审议过程中,“到底谁能够提起诉讼”这个问题贯穿始终。从第一稿的杳无踪影,但第二稿的官方机构垄断,再到第三稿中狭窄的“全国性组织”,直至终稿的“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注册”。诉讼主体范围缓慢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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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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