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争议】代持股份有后果吗

帮人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魏璋倩 何颖

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让瑞海公司一夜成名。媒体最早的披露是该公司股份李亮持股55%、舒铮持股45%。但李亮随后申明:“55%的股份是自己替于学伟代持。公司占股45%的股东舒铮也是替人代持股份,真正的股东叫董社轩,是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之子。”目前,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等10人已被警方控制。有人主张对上述两位名义股东也应该严惩。这里有个一般性问题:帮人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东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正方:

名义出资人不可能比实际出资人的责任还大。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出资人出了资本金,构成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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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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