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言】还能让人安心追小偷吗?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掀起舆论巨浪。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侯翔宇 徐凯文

看到这样的消息,你的第一感受是离奇还是义愤?2016年11月11日,《厦门日报》刊登了一则短讯:《追小偷致其身亡,失主无奈被起诉》,“(追小偷的)黄某华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漳浦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掀起舆论巨浪。

地方对舆情的反应挺快的。根据福建漳浦县公安局与检察院的澄清,追小偷的男子为“蓝某童”,记者错写成了“黄某华”;该案目前仍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记者在正文中也写明了这一点,但取的标题有问题,实情是“追小偷致其身亡,失主可能被起诉”。

漳浦县公安局在说明中称,经查,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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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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