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小区:“只有村民能管好村民”

从自下而上、杀猪立约的“婺源模式”,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式布局,这种生态保护弥足珍贵的形式要长足发展,关键在于培育用好民间自发的力量。

责任编辑:何海宁 实习生 潘秋杏 李丹婧

在后龙山这片自然保护小区里,村里约定:无事不上后龙山,入山则不能带砍刀、不能捡枝叶。(南方周末记者 谭畅/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6月1日《南方周末》,原标题《从“婺源模式”到全国近五万例 自然保护小区:“只有村民能管好村民” 》)

相比经常见诸报端的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却远在公众视野之外。社区自发、政府互动,面积微小、形式灵活,目前在全国已有近五万例。

从自下而上、杀猪立约的“婺源模式”,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式布局,这种生态保护弥足珍贵的形式要长足发展,关键在于培育用好民间自发的力量。

“截至2015年,中国已经建立了2740个自然保护区,覆盖了14.8%的国土面积,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但是大部分濒危物种的栖息地却在保护区之外;1085个物种中只有66个物种栖息地被保护区覆盖超过5%。”

2017年5月22日是国际生态多样性日,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等机构联合发布的《中国自然观察报告2016》指出,现有保护体系存在漏洞,自然保护区是最主要的公立保护地,但对濒危物种的分布区覆盖不足。

面对这种缺陷,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院长雷光春提醒南方周末记者关注一种独特的保护形式——全国4.84万个自然保护小区。“它数量庞大,但面积小,在往往不够建自然保护区的标准,但又需要保护的地方可以建自然保护小区。”

国家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工程建设重点中提到,要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小区。这种保护模式比较灵活,但约束力不强。自1992年第一个自然保护小区在江西婺源成立,25年间,各地自然保护小区逐渐发展,有的成功护住了一方水土,也有的逐渐名存实亡。

杀猪立约

婺源县渔潭村北面的后龙山上林木葱郁,人迹罕至。2017年5月22日,年过七旬的村民程新旺踩着地上经年累积的枯叶,拨开随意伸展到山路上的树枝,在前方为南方周末记者领路。他已经三年没有走进后龙山了,除了上年纪后腿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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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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