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版“以房养老”落地南京

8月23日,江苏保监局、南京市金融办、南京市民政局联合召开南京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公布了《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并进行了“幸福房来宝”首单签约仪式,这意味着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落地南京。

从试点情况来看,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共有65户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其中无子女家庭32户,有子女家庭33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岁。(视觉中国/图)

8月23日,江苏保监局、南京市金融办、南京市民政局联合召开南京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公布了《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并进行了“幸福房来宝”首单签约仪式,这意味着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落地南京。

所谓“以房养老”,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商业养老保险,即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江苏保监局、南京市金融办、南京市民政局研究制订的《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以房养老”政策文件要求,促进保险业进一步参与养老服务业;二是丰富老年人的养老选择。探索出一条养老融资的新路径,为有房产但养老资金短缺的老年人提供新的养老融资选择;三是创新聚焦富民方式。坚持服务民生导向,引导社会公众客观理性看待,树立利用市场手段解决养老问题的观念,积极利用政策红利和新型金融工具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还明确了试点期间的工作保障:江苏保监局为试点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管部门,市金融办、民政局(老龄委)为牵头部门,市司法局、房产局等部门为参与部门,共同推进南京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时强化风险防控,加强试点业务全流程风险分析和控制,强化消费者保护,妥善处理投诉、接访、退保、申诉事件。

2014年7月1日,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开闸。

从试点情况来看,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共有65户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其中无子女家庭32户,有子女家庭33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岁。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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