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歌立法”:国歌背后的理智与情感

歌曲,因为时空更替,与不同的记忆接轨而产生不同于初衷的意义。

责任编辑:姚忆江

2015年10月22日,江西省上饶市130余万市民、学生、官兵,以升国旗、唱国歌、诵读方志敏原著《可爱的中国》等方式,表达对祖国的热爱。(东方IC 丁铭华/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9月7日《南方周末》,原标题为《“为歌立法” 国歌背后的理智与情感》) 

马来西亚、俄罗斯等国都有单独的国歌法,对播放国歌的场合、奏唱国歌时的相关礼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在新加坡,如果有意不按官方安排奏唱国歌,将被起诉有罪,并最高处以1000美元罚金。

国歌法属于宪法性法律,具有宪法的某些特点,维护国歌的尊严就是维护祖国荣誉。哼唱国歌,不是一种形式,而是来自于内心的认同。

“一次参加工厂的开业典礼,突然听到国歌响起,我很气愤。”忆起2002年那件事,夏明芳有些激动。

“有人将歌词随意改编,有人随意改变国歌的演唱情绪,有人在演唱国歌时嬉笑、打闹,还有人在婚丧、商业活动中播放国歌。”看到一些使用国歌的乱象,没办法阻止,也不知道怎么去规范,夏明芳的心情一直很沉重。

夏明芳不是法学科班出身,长期在经济论坛杂志社从事编辑工作,经过一年的资料收集和整理,2003年,他草拟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建议稿)》,共分12条,对国歌的性质、使用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

“我完成这份建议稿后,走着路去了省人大办公厅,亲手把稿子交了上去,并且附带了写给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的一封信。”信中描述了他对乱使用国歌的心痛。

“在当年3月的一天,我接到了新华社记者的电话,才知道我的建议被人大代表写成正式议案提交了全国人大。”夏明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我一直都在期盼它尽快通过全国人大决议,早日立法。”

2017年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国歌和国旗、国徽一样,将有一部专门的法律。

经过了14个春秋,61岁的夏明芳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他兴奋得像个孩子。

84个字,37小节,46秒

“很多人都在问我,为什么国歌最后一句:前进、前进、前进进,多一个‘进’字呢?我总是回答:这才是国歌的点睛之笔——‘前进进’的节奏感,凸显了国歌精神的进行时态。”于海说。

和夏明芳一样,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于海也长期为国歌立法奔走呼吁。2008年3月,于海第一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第一份提案就有关国歌。

于海演奏和指挥国歌近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Golradir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