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食药监总局、单设药监局意味着什么?

“我们对改革的理解不要停留在机构拆分、合并、重组的狭隘视角,更不存在‘谁并入谁’的问题,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机构范式革新。”

责任编辑:何海宁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分析了此次改革的三个主要背景:一是基于大市场监管的市场监管综合改革的推行;第二是要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第三个则是大部分基层地区已经开始的市场监管执法综合体制改革。

“我们对改革的理解不要停留在机构拆分、合并、重组的狭隘视角,更不存在‘谁并入谁’的问题,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机构范式革新。”

“撤销食药监总局、成立大市场监管总局、独立药监局”——成为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中最受关注的变化之一。

尽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3月13日才公布,但之前,坊间热议已久。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关于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管体制进行了彻底改革——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在会上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2018年3月13日,北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视觉中国/图)

为何成立大市场监管?

议案甫一公布,先前业界揣测的“大市场—大健康”(即药品回卫生、食品归市场)的方案落空。从格局上看,改革采取了“大市场—专药品”的模式。

“本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真正体现顶层设计,超脱部门搞改革,超越监管看安全,是新时代的新气象。”长期关注机构改革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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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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