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落定,解读“大环保”

“环保不可能包揽天下事,对它来说,协调的职责更加重要。”

责任编辑:汪韬

在过去的1988年、1998年、2008年,以及当下的2018年,几乎每个十年,国家层面的环保部门都会迎来一轮新的变革。

“环保不可能包揽天下事,对它来说,协调的职责更加重要。”

此前诸多的大部制方案中都包含一个共同的思路:“山水林田湖草一体管理”。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中,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的前两条直指生态环保领域,即组建自然资源部与生态环境部。与此同时,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继2008年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后,生态环保领域再次迎来机构调整。与以往每十年升格一次不同,这次不再是环保部的单纯扩权,还整合了碎片化职能,增设协调机构。

环保机构改革进入深水区,两个痛点越发难解,一是各部门环保职能交叉,二是环境保护的根本问题——与经济发展的协调。

过去五年,大气污染防治等三大战役打响,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地刮起环保风暴,大环保的机制和成效初步显现,也引发了探讨。而今,这份机构调整方案被认为是一次对积攒多年问题的大扫除。只有在制度设计上下了功夫,环保才能是持久的“春风化雨”而非短暂的“疾风暴雨”。

真正切合了大部制的含义

根据方案,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收归了此前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相关职责,还纳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相关规划职责,水利部、农业部的相关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

生态环境部则整合了多项散落在其它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如发改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规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等。

按照这次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在过去的1988年、1998年、2008年,以及当下的2018年,几乎每个十年,国家层面的环保部门都会迎来一轮新的变革。

1988年,隶属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环境保护局独立,从局级单位正式转为副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1998年,国家环保局升格国家环保总局,晋升正部级单位。

虽然同属正部级,但当时的环保总局仍为国务院主管环境的直属机构;2008年,在解决话语权弱、职能交叉的一片呼声下,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升格为环境保护部,身份也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晋升为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两个部门的组建是这次大部制比较大的亮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认为,这也真正切合了大部制的含义,即把不同部门之间相似的职能整合,形成大部门。

毛寿龙认为,这次方案继续和过去的几次机构改革一脉相承,但也有所突破。“最早大部制改革是以所有机构的数量衡量的,减得多,成效好。而现在,更重视优化部门职能,进一步深化改革,比如组建大部门,将单一职能集中到某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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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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