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开发东海已达成原则共识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8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8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一、关于中日在东海的合作为使中日之间尚未划界的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中日双方根据2007年4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及2007年12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新共识,经过认真磋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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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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