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莲案二次再审开庭,检方建议改判无罪

第一次再审,尽管控方提出没有作案直接证据等问题,但法院依旧维持原死缓判决。这一次再审,控方直接提出无罪判决意见。

责任编辑:苏永通

5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李锦莲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江西高院图/图)

第一次再审,尽管控方提出没有作案直接证据等问题,但法院依旧维持原死缓判决。这一次再审,控方直接提出无罪判决意见。

“建议法院坚持证据规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依法改判无罪。”

2018年5月18日上午,江西李锦莲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3个半小时的庭审接近尾声时,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认为本案原判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不能得出李锦莲犯故意杀人罪的结论。

这是该案第二次再审。第一次再审,李锦莲被维持死缓判决。

至2013年8月,李锦莲已提出申诉多达223次。2013年12月20日,南方周末率先报道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邵小乔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