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数据,谁得到利益

行业研究者说,企业利用搜集到的个人信息开发产品反馈用户,符合互联网“免费”“开放”的特点。

责任编辑:张玥晗

(梁淑怡/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3月14日《南方周末》)

行业研究者说,企业利用搜集到的个人信息开发产品反馈用户,符合互联网“免费”“开放”的特点。

数据行业从业者说,各大企业间的数据壁垒,让用户数据的价值难以兑现。

应用程序开发者说,服务器里的个人信息、痕迹掌握在用户手中,会对企业网络安全和关键竞争力造成威胁。

公益基金会说,用户在数据交易的产业中,“权”不清晰,也少有“利”。

这是中国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一直以来向各地参观者展示着的场景:

一块等人高的显示屏下方,“贡献中国数据智慧,释放全球数据价值”的标语醒目存在,屏幕里显示的是24小时不间断的数据交易系统,买卖双方不用来到现场,在电脑两端就能提出要求,买方寻求可交易的数据,交易所为买卖两端从中撮合,待交易所将数据产品制作完成、交给买方,并得到交付钱款后,一笔数据交易就完成了。

2015年4月,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甫一成立,就作为大数据这一新兴产业的一面旗帜,备受国内外关注。

据报告统计,2018年中国大数据市场产值将达6200亿元,目前已经拥有了包括大数据核心产业、关联产业、融合产业等近20个产业。

这一产业中,数据能够在不同主体间流动,并创造出新的价值。这些价值,取之于用户,用之于用户,但是用户想要从利润中分一杯羹,却是困难的。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受访者供图/图)

可流通、可交易、可获利

推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成立,并参与起草了多份大数据产业规划标准的王叁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担任交易所执行总裁近四年来,已有两千多家公司在交易所注册、进行数据的交易买卖,在交易所能够提供的33个数据交易品种当中,还有社会大数据、社交大数据、消费大数据、征信大数据等包含着个人信息的大数据。

自2015年来,还有北京、上海、武汉等十几个城市相继建立了大数据交易中心,数据和它背后搭载的信息,被当成一种商品,在公司机构的服务器间,以每年近千PB(一种计算机信息存储单位,1PB=1024TB=1048576GB)的规模流通、买卖。“但我们这里交易1个亿,黑市交易99个亿。”王叁寿曾经这样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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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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