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启动 将优先调入抗癌药等药品
国家医保局13日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将根据基金支付能力适当扩大目录范围,优化药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基本医保药品保障水平,缓解用药难用药贵问题。
责任编辑:唐颢宸
国家医保局13日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将根据基金支付能力适当扩大目录范围,优化药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基本医保药品保障水平,缓解用药难用药贵问题。
本次调整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由专家按程序科学规范评审确定,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目录调整将充分发挥西药和中医药各自优势,统筹考虑西药和中成药数量结构和增幅。
根据征求意见稿,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上市的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根据药品治疗领域、药理作用、功能主治等进行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评审。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
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国家层面调整的对象仅限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药品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存在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要求和条件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可以被调出。
此次目录调整还将同步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等内容。在甲乙类别调整过程中,优先考虑基本药物。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于2019年6月印发新版药品目录,并公布拟谈判药品名单,8月将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药品目录,同步明确管理和落实要求。
网络编辑:杜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