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违规向外省籍车辆收取养路费 2008-07-16 交通运输部7月15日发出明电再次重申,必须严格实行养路费属地征收管理原则,坚决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对外省籍车辆收取公路养路费。 交通运输部7月15日发出明电再次重申,必须严格实行养路费属地征收管理原则,坚决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对外省籍车辆收取公路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