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文:近视矫正不得使用“降低度数”“近视治愈”等表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 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

对目前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通知要求,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近来,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领域乱象频发,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突出,严重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威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近视可以治愈”等误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主任医师李松峰介绍,儿童青少年近视后,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儿童青少年时期可以通过科学用眼、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等方式预防、控制和减缓近视。​​​

(来源:新华网)

网络编辑:梁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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