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闹分配”的美国高校招生平权法案要改革了?

据《华尔街日报》4月9日报道,按照美国教育部的要求,德州理工大学医学院今后在录取过程中,将不再把种族和国籍作为考虑因素。

责任编辑:刘小磊

(东方ic/图)

据《华尔街日报》4月9日报道,按照美国教育部的要求,德州理工大学医学院今后在录取过程中,将不再把种族和国籍作为考虑因素。这一要求是今年2月份决定的,被《华尔街日报》报道后才首次为外界所知,随即引起密集关注。

《华尔街日报》对德州理工大学医学院招生政策改革的报道。 (资料图/图)

美国社会对高等学校招生过程中运用“肯定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或译“平权法案”,以下简称AA)的做法一向存在质疑。德州理工大学医学院这件事之所以重要,也是因德克萨斯州在“肯定行动”问题上总是引人注意。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曾因录取中考虑种族因素,未录取白人学生菲舍尔(Abigail Noel Fisher),被后者状告,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2016年,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四比三的投票,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支持德克萨斯大学考虑种族因素。

德州理工大学医学院绕开了此判例的影响,从另一个渠道废除了“肯定行动”在录取中的影响,极有示范和象征意义。

特朗普政府在打击招生歧视上实锤不断。德州理工大学医学院只是目前第一个浮出水面的案例,应该还有其他高校因歧视问题被通知整改。

2018年7月,美国司法部宣布废除24份“不必要、过时、不符合现有法律,或是不合适”的联邦指南文件,其中有7份制定于奥巴马任下的教育部,这些文件要求学校从多元化角度考虑,在录取中考虑种族因素。司法部废除这些文件的做法,遭到了哈佛等大学的极力反对。但哈佛自己因涉嫌种族歧视,被亚裔群体告上了法庭。

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平权运动的高校招生族裔照顾政策是否已经过时?我就此问题做过访谈,也和同事在网上争执过,很多时候我发现支持者自己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不少人是出于党派(尤其是民主党)的立场,而非审慎思考,而去支持这种“AA制”。但这中间也有一些貌似合理的观点,值得认真反驳:

观点一:反对平权法案是不尊重它产生的历史背景

是支持者忘记了它产生的历史背景。上个世纪民权运动期间,肯尼迪、约翰逊总统开始了此政策。1961年3月6日,肯尼迪总统签署《10925号行政命令》, 要求政府单位“不可依据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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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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