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五年,长安福特成为第七家被罚汽车品牌

2019年6月5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信息,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自2013年以来实施纵向垄断协议,被处以罚款1.628亿元。

责任编辑:顾策

(IC photo/图)

继宝马、奔驰、奥迪、克莱斯勒、东风日产、上汽通用之后,长安福特成为第七家受罚车企。

2019年6月5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信息,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自2013年以来实施纵向垄断协议,被处以罚款1.628亿元。

自2014年中国监管部门公开处罚汽车业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行为以来,这是最新一起案例。继宝马、奔驰、奥迪、克莱斯勒、东风日产、上汽通用之后,长安福特成为第七家被罚汽车品牌。

长安福特是中国长安汽车(000625)和美国福特汽车(NYSE:F)通过子公司各持股50%的中外合资车企,公司注册地在重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消息显示,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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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阿柴 校对:胡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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