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骄傲”活动折射出的西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伦敦骄傲”活动推动了政府、企业和普通市民对权利平等议题的关注,但也成为企业的秀场。活动折射出发端于西方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如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到底以谁的利益为核心?如何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与议题?谁来制定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话语体系的规则?

发自:南方周末

7月6号,伦敦开展了一年一度的London Pride (“伦敦骄傲”)活动,也就是倡导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者(简称LGBT)权利平等的活动。进入六月,伦敦便陆陆续续开始营造氛围:公交站点的商家广告,店铺橱窗的主题商品,地铁站里漆成一片彩虹的地面,当然还有无处不在、高高飘扬的彩虹旗……伦敦市长萨迪克汗说,希望今年的活动能够成为有史以来最大规模。

图片来源:东方IC

果然,7月6号这天不仅街头人山人海,英国皇家空军还出动了特技飞行队助兴。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我逛到摄政街,与参加活动的队伍撞个正着:满眼装饰漂亮的花车,五颜六色的汽球与旗帜,载歌载舞的年轻人,中规中矩的大叔,舞姿妖娆的青年男子,妆容清奇的中年阿姨,还有坐轮椅的残障人士,以及跟随着大人的小朋友,甚至抱在父母怀里含着奶嘴举着彩虹旗的小毛头。各种装扮奇特的异装者,包括有个脚踩足有十公分高的红色高跟鞋一路走过的男人,博得围观者的热烈掌声与欢呼。当两个二十岁上下的女生突然在队伍中出列、表白、拥抱、接吻时,整条摄政街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喝彩,仿佛要把这条两百多年的大街的陈芝麻烂谷子都震醒一样。

不过,比这些都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各大公司参与活动的队伍。德勤、美孚、谷歌等公司悉数登场,旗帜鲜明,口号响亮。埃森哲打出牌子:Standing Together(站在一起),声明与所有人站在一起而无论性别、民族与宗教,与多元与包容站在一起,与公司的价值观站在一起。德勤的花车上将各种标签,如艾滋病毒携带咨询师、聋哑同性恋程序员、跨性别拉丁裔会计师等全部强调为都只是human being(人类)。建筑行业的口号是One Roof(同一个屋顶),教育机构高喊“支持与保卫LGBT教育工作者”……显然,各大公司、机构不仅积极参与活动,而且围绕LGBT人群权利平等建立起了一系列完善的口号、纲领,更重要的是,上升到了价值观的高度。

而这真的就体现了权利平等吗?好象并非如此。人群散去的傍晚,我望着街头、窗前、酒吧里余兴未了的人们,感觉与其说这是一场席卷全伦敦的夏日狂欢,不如说是一个所谓“政治正确”的大秀场。打着“权利平等”这杆大旗,政客秀立场,大公司秀价值观,商铺秀形象,普通市民借此放飞心情,然后彼此互博好感。而至于权利平等这个问题本身,到底有多受重视,又到底有多少改观,则仿佛是另外一回事。的确,英国早已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了,但是由LGBT扩展出的不分种族、宗教、性别的权利平等,真的做到多少呢?至少,在我日常出入的伦敦的角角落落,无论校园、超市、商店、博物馆、办公大楼,保安、保洁等工作几乎无一例外是非洲、拉美等少数族裔。在毕马威工作的朋友说,LGBT是公司今年员工活动最重要的主题,而多元与包容是公司极力推崇的文化。可是每当说到工作,她总是为其所在部门基本由英国白人男性所主导而产生的种种无形壁垒苦恼不已。这些状况所折射出的不平等与既定偏见并没有看到太多改观,而即便同性恋这一话题本身,其实在西方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赞同,据说往年在活动中也有来自宗教界的反对意见,但现在,只有整齐划一的一个声音。

我并非反对权利平等。LGBT权利,与承载它的多元、包容、平等、尊重等价值观已基本体现在西方跨国公司的企业文化叙述与社会责任议程中。我对这一趋势及这些价值观本身深表认同。但我同时希望理性看待的是:在所谓人人可以参与的体制下,这一倡议权利平等的活动,以及它落脚的西方大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有多少是为了申张议题本身?有多少是为了跟随潮流以免落后?又有多少是借此博取认同从而扩大自身权力与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正日渐成为全球商业的主流趋势。但在我看来,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起逐渐在西方兴起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同这场“伦敦骄傲”的大秀一样,已并非单纯的企业参与社会问题解决。这不仅因为它的出现模糊了政府、企业、社会三者之间的通常界限,还因为它涉及多个角色的利益互动与权力竞争,消费者、非政府组织、社区、企业、行业组织、工会、媒体、政府、国际组织以及机构投资者,带着各自的动机与目的,辩论、争执、抗议、发布相关政策、采取自律手段、形成全球倡议、推动国际规范,为一系列问题斗争不休:企业该不该承担社会职责?是该自愿还是强制?哪些议题该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议程?如何衡量其效果?是否需要专门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治理?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以下三个问题尤其凸显复杂性。

首先,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到底以谁的利益为核心?在责任履行过程中,与此相关的活动,包括倡议发起、合作形成、战略开发、议程设定、项目设计,以及贯穿过程的传播、报告等,更多地是展示过程而非呈现结果。是否有足够让人信服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力的衡量体系以及凭证,一直是一个让实践者困扰的问题,特别是存在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受益对象并不直接参与评估体系的开发,甚至相关机制的设定。比如西方跨国公司用于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行为守则与审核规范,目标受益人群——发展中国家的工厂工人们,其真正的需求是否能够被听到、采纳、解决?以所谓解决社会与环境关切为目的的企业社会责任,到底谁真正从中受益?

其次,如何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与议题?跨国公司被期待成为企业公民从而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利用其不断加大的影响力,协同解决气候变暖、环境恶化、劳工、人权、性别不平等多个问题。通过自觉遵守相关国际规范,或主动与政府及国际组织合作发起倡议。但是,在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全球化进程中,西方国家日益突出的分配不平等问题,却完全在社会责任议题中缺失。而且,有些跨国公司利用在国际层面上的“监管真空”状态,运用其在全球范围内相对自由转移资本、生产及技术等权力,通过避税、转移定价等手段,获得在个别“灰色地带”的利益。这势必加剧收入与分配的不平等。西方资本主义体制下诞生与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似乎并不能解决其根本的制度性问题,反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既有体系得以合理化从而进一步被巩固。

最后,谁来制定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话语体系的规则?现代意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在美国萌芽,经历几十年的运动兴起、概念发展、实践探索、标准开发,西方发达国家一直起着主导作用。不仅相关的概念、原则、倡议、公约、标准都由西方主导发起,而且基本都是建立在西方的价值观与哲学思想基础上,比如斯密的“自利”观点、洛克的“天赋人权”思想,比如企业公民概念所植根的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等。随着这些西方主导构建的规范发展成为国际范式,多多少少被默认成了普世的规则。当企业社会责任经由西方跨国公司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带入中国时,在实践中也一度是由这些公司推动或示范。虽然跨国公司一再强调本土化,虽然国际学术的主流认可不同的国家背景形成不同内容与形式的企业社会责任,但针对非西方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演变,到目前却并没有被当作相对平等和独立的体系来看待。

毫无疑问,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积极正面、值得倡导的事物。只是同“伦敦骄傲”活动一样,看待这些先进、正确的事物时,同时该考虑在西方体制主导的框架下,哪些被放大了,哪些被掩盖了,又有哪些新的不平等在发生。毕竟,真正的“国际”,不应该简单地等同于“西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