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9月29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报告指出:普惠金融发展成效显著,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报告》总结梳理了普惠金融体制机制、产品服务、资本市场融资、信用信息体系、担保增信体系、差异化监管、货币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等9个方面的举措。

民众更广泛地享有金融服务,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不断提升

账户和银行卡的普及是民众获得金融服务、消除“金融排斥”的第一步。目前我国人均拥有的银行账户数和持卡量均处于发展中国家领先水平。截至2019年6月末,我国人均拥有7.6个银行账户、持有5.7张银行卡,较2014年末分别提高60%和50%。

截至2019年6月末,我国每10万人拥有ATM机79台,显著高于亚太地区平均水平的63台;我国每10万人拥有POS机2356台,较2014年末实现翻倍。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进一步降低了获得金融服务的门槛,显著增强了民众的金融服务获得感。全国使用电子支付的成年人比例达82.39%,其中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及银行业机构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最为迅速;2019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移动支付434.24亿笔,金额166.08万亿元,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金融覆盖形式不断创新

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贫困地区,是金融服务覆盖的“最后一公里”,也是金融供给、需求结构不平衡问题在区域层面的表现。除设置机构网点外,部分地区借助电子机具等终端、移动互联技术以及便民服务点、流动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等代理模式,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为95.65%,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99.20%,比2014年末提高8.10个百分点;全国乡镇保险服务覆盖率为95.47%。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已达82.30万个,多数地区已基本实现村村有服务。

农村地区电子支付进一步推广,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支撑。2019年上半年,农村地区发生网银支付业务63.54亿笔、金额74.27万亿元,发生移动支付业务47.35亿笔、金额31.17万亿元;银行机构办理农村电商支付业务3.57亿笔、金额4030.33亿元;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发生支付业务(含取款、汇款、代理缴费)2.14亿笔、金额1813.25亿元。

持续增加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供给,各项服务可得性进一步提升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现增量、扩面、降本、控险平衡发展。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63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27%,比各项贷款增速高7.14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户数1988.31万户,较年初增加265.08万户。2019年上半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6.82%,较2018年全年平均利率下降0.58个百分点。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3.75%,较年初下降0.43个百分点。2019年上半年,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累计服务34.37万家小微企业,助其获得银行贷款533.68亿元。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34.24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9.86万亿元。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6.10万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的17.80%,较年初增长8.24%,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11个百分点。2019年上半年,全国农业保险为1.17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约2.57万亿元,为1500.52万户次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03.09亿元。

金融脱贫攻坚精准发力。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3834.15亿元,余额2287.57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960.14万户次,余额户数566.62万户。扶贫开发项目贷款余额4274.04亿元。全国334个深度贫困县各项贷款余额17365.89亿元,较年初增长1274.27亿元,增速7.92%。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24万亿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05万人(次)脱贫发展。

《报告》总结梳理了普惠金融体制机制、产品服务、资本市场融资、信用信息体系、担保增信体系、差异化监管、货币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等9个方面的举措:

深化普惠金融体制改革,初步形成“敢做、愿做”普惠金融的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深化普惠金融体制改革,推动普惠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制进一步落地见效。各银行进一步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内部考核激励等制度,各保险公司进一步发挥在普惠金融中的保障作用。

创新普惠金融技术和产品,“能做、会做”普惠金融的局面有所改善。引导各类机构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服务质效,针对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特点和需求,打造专属产品服务。引导保险公司针对农业企业、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发普惠性强的保险产品。各地结合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创新农业保险服务模式。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稳步推进新三板普通股和优先股、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农产品期货期权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发展,更好地支持普惠金融重点领域发展。

加强信用信息体系和共享平台建设,缓解因缺信息造成的融资困难。继续深化“银税互动”,持续推进“银商合作”,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多地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整合不同政府部门信息资源。

优化担保增信体系和机制建设,推动风险有效分担。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打造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并推动落地见效,逐步搭建完成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多地设立专项信用保证基金和担保基金。

强化考核评估,完善差异化普惠金融监管机制。优化小微企业、农户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监管考核目标,在专项金融债、风险资本、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突出差异化导向。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民营及小微企业政策落实专项检查。加强普惠金融业务统计界定和监测分析。

强化政策激励,货币财税政策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继续落实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扩大政策惠及面。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发挥扶贫再贷款政策导向作用。对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普惠金融领域有关贷款实行免征增值税、印花税,减征企业所得税,加强政策红利效果监测。延续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优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

弥补制度短板,健全普惠金融发展的法律框架。制定“两权”抵押等相关法律制度,加快补齐地方金融监管制度短板,研究修订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强化普惠金融领域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建设,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和消费者金融素养教育,推进金融消费者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建设,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和治理。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网络编辑: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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