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抗诉求“轻”,法院二审加刑

检察官王勇: (法官)群体关注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认为侵蚀审判权。

原法院庭长臧德胜:虽然量刑建议对法院具有一定的拘束力,但法院毕竟掌握着裁判权,有权力做出自己认为更正确的量刑。

知情者表示,检察系统目前仍在评估,是否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启动该案再审。

“ 检方似乎永远是不利于被告人的,所以检方抗诉、被告人上诉同时存在时,‘上诉不加刑’原则就不适用了。” 事实上,检方也可能为了被告人利益抗诉,这时是否适用“上诉不加刑”?

发自:北京

责任编辑:钱昊平

检察官王勇:(法官)群体关注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认为侵蚀审判权。

原法院庭长臧德胜:虽然量刑建议对法院具有一定的拘束力,但法院毕竟掌握着裁判权,有权力做出自己认为更正确的量刑。

知情者表示,检察系统目前仍在评估,是否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启动该案再审。

“ 检方似乎永远是不利于被告人的,所以检方抗诉、被告人上诉同时存在时,‘上诉不加刑’原则就不适用了。” 事实上,检方也可能为了被告人利益抗诉,这时是否适用“上诉不加刑”?

“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近日,一份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书引发法律圈“论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车浩认为,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判决显示出法院与检察院之间一次针锋相对的权力博弈。

这份判决涉及的只是一起常见交通肇事案,但在对被告人余某的量刑问题上,控审两方产生了明显分歧。

在一审过程中,检方因被告人认罪认罚,向法院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未予采纳。之后被告人上诉,检方也认为一审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的理由不能成立,提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抗诉。

2019年12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未支持检方抗诉意见,且做出了改判,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加重了对被告人的实刑量刑。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二审判决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程序上值得商榷。亦有意见称,该判决说理清晰,在实体法适用上站得住脚,且能推动各方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反思。认罪认罚从宽,作为一项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诉讼制度,已于2018年10月正式写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之后在全国推行。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佀化强将该案视为“中国刑诉法上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2020年4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工作人员婉拒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请求,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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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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