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童被邻居砍死,被告精神鉴定结果出了

湖南邵阳6岁男童被邻居砍死一案有了新进展。

湖南邵阳6岁男童被邻居砍死一案有了新进展。4月26日,南都记者从被害男童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该案将于今天(4月28日)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害男童的母亲告诉南都记者,自己已经等待了1年多,希望法院能对凶手邓某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据邵阳市新邵县公安局此前通报,2019年3月29日,该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邓某滔(男,65岁)与邻居邓某兴一家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冲突。邓某兴儿子邓某阳闻讯赶来,再次与邓某滔发生冲突,邓某滔持刀追砍邓某阳未果,转而将在场的邓某煊(男,6岁,系邓某阳之子)、邓某扬(女,37岁,系邓某阳姐姐)砍伤,邓某煊经医院抢救无效,于4月3日晚死亡,邓某扬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邓某滔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新邵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向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被害男童家属提供的起诉书显示,2019年4月11日,邓某滔于被新邵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该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于2019年5月23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26日,南都记者从被害男童家属的代理律师王小艳处获悉,2019年12月23日,该案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第二次开庭,庭上,双方都充分发表了意见。4月28日,该案将进行一审判决。“我们共同期待正义的判决。”王小艳说。

王小艳介绍称,开庭前,邓某滔家属要求为其进行精神鉴定。邓某滔的辩护律师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邓某滔的表现疑似案发时因精神疾病导致出现严重意识障碍,进行精神鉴定是基本诉讼权利的保证。庭审的焦点是邓某滔是否在案发时因精神疾病导致出现严重意识障碍,导致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王小艳说,鉴定机构出具的结果显示,邓某滔未发现有精神病,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被害男童的母亲告诉南都记者,她已经等待判决多日,希望法院届时能对邓某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络编辑:柔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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