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报,“质量”比“动机”更重要

对一次举报是不是该给予肯定,乃至给予奖励,关键是看举报的“质量”,看是否助力了环境问题的解决。只要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确有其事,对促进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是关键作用,不管举报人出于什么动机,都是一次“好的”举报。

责任编辑:温翠玲

(新华社 张驰/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市级以上地区普遍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其中,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于2020年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

早在2001年,有的地方就探索通过有奖举报,助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全国已有12个省级和133个设区市级政府开展有奖举报工作。在近年的举报制度修订中,提高奖励金额是一个普遍的趋势,有的地方开出了单次举报查实给予50万元的重奖。有人认为,重奖容易诱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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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中一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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