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贝道歉,被要求整改

“深圳这家店只要进来吃饭每人强制5元的茶水费。喝不喝都收费”,近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上@西贝莜面村 后,如此写道,其微博贴出的账单显示,5人共计收取25元的茶位费。

其后,西贝莜面村认证账号在该条微博下道歉称,“很抱歉让您感受不好,请您私信小编联系方式,我们会联系门店为您退还茶水费”。

针对该事件,昨天(6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博发布通报称,西贝莜面村对网友在微博发布的收取茶水(位)费的投诉已在退款处理中,并要求该公司全面自查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4月20日,西贝莜面村官方微博曾回应《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餐位费的规定,称“在内部信息系统中取消自动收取茶位费的系统默认动作,改由客人点单,根据实际点选进行结算”。

针对西贝莜面村这一门店喝不喝茶都收茶水费的做法,很多网友表示“广东很多店都这样啊”、“很少去到没有茶水费的餐馆”,其中有网友表示茶水费相当于“服务费”,可以接受,但有的网友表示茶水费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那么,茶水费的存在是否合法?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律师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强制收取茶水费是不合法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强制收取茶水费虽不合法,但在广东,茶水费本身有一定合理性”,宋儒亮律师表示,其认为受早茶文化及西方小费文化影响,在广东餐厅收取茶水费是有一定历史基础。“茶水费与其说是茶水的费用,不如说是服务的费用,比如用餐时的环境、搭配的纸巾、餐前小食、多样茶水选择、茶水的添加、餐位预定”,但同时宋儒亮律师也强调“茶水费不只是口号,关键是内容”。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络编辑:柔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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