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不是“铁公鸡” 访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
慈善只是最后一环
南方周末:汶川地震之后,一条讽刺跨国公司都是捐款“铁公鸡”的短信迅速流传,随之引发了外企入华来最大的企业“社会责任”危机,您怎么看待这次“捐款门”事件?您长期观察跨国公司,他们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实践,究竟应该如何评价?
王志乐:首先要澄清一个概念,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我倾向于使用“企业责任”,而不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个概念,前者包含了后者,同时还强调了“经济责任”和“环境责任”。
经济责任是为股东的利益负责,环境责任是为我们现在和将来的栖息地负责;社会责任也不仅仅是慈善事业,而是为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这是国际通用的概念。
由此可见,向社会捐款是企业应该承担的一项重要责任,但绝不是仅需如此。
南方周末:企业还需要向哪些利益相关者担负社会责任?
王志乐: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就是员工,给他们提供好的福利、待遇,进一步地提供培训和更多的发展机会。一家企业如果连员工的责任都尽不到,其他责任做得再多,都显得很空。
然后是向上下游企业及其员工负责,比如家乐福这类大型连锁超市,就应该利用强势采购商身份,规范供应商遵守劳动法、实施环境保护等等。
接下来是向公司所在地的社区负责,我曾经调查过一家跨国化工企业巴斯夫,他们的做法是在建厂时与周边居民充分沟通,让他们了解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
预先沟通的好处是什么?举一个反例,重庆“井喷”事故时一部分工人逃走了,反而是兼职工人和附近村民中毒比例更大,因为他们实在不知道当时的状况意味着什么,结果没能及时离开,酿成惨剧。
所以,我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应该从员工责任开始,然后是上下游,最后是周边社区和慈善事业,这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责任圈。
南方周末:在您看来,相对国内企业,跨国公司更重视员工、上下游、社区这些环节,做得也更好?
王志乐:无论在哪一方面,跨国公司目前都还是领先者。当然我所指的是著名的百年老店或世界品牌。
比如,新劳动合同法执行后,我接触的绝大多数跨国公司都说对他们影响不大,因为原来就是这么做的,并且以此延伸要求上下游企业。
该调整的是我们
南方周末:跨国公司此次遭遇“捐款门”,似乎不仅因为对“社会责任”解读不同,也源于慈善理念的差异?
王志乐:根据后来的调查统计,绝大多数跨国企业都根据各自公司的情况或多或少、或先或后地做出了捐助。但一方面,跨国公司需要考虑母公司股东的利益,这是国内所不熟悉的;另一方面,西方的慈善理念是做而不宣,国内则喜欢做排行榜,结果造成捐款门。
南方周末:这是否是跨国公司在中国履行企业责任时碰到的一个困惑和冲突?他们是如何解决的?
王志乐:有的公司迅速做出了调整,利乐总公司当时一共拨款3000万美元,计划1500万元救助缅甸风灾,1500万元救助中国地震,在缅甸没有对外公布,但选择了在中国公布。
也有一些公司,原来的程序是捐款给美国红十字会,由专业机构决定如何救助,现在选择直接捐助给中国红十字会。
更多的企业则由于总部批复捐款的速度较慢,金额相对不多,或没有及时公布,成为“铁公鸡”,所以他们会叫冤。
南方周末:他们应该如何调整,来适应这个冲突?
王志乐:我想首先应该我们自己要审视和理解这种不同的慈善理念,甚至改变。中国不是自古就提倡“做好事不留名”,其实中西方差异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
南方周末:此外呢,是否还有其他困惑和冲突?
王志乐:某公司 “贿赂门”事件,就是类似的情况。
跨国公司都有严格的招待费用标准,一顿饭不能超过200元,一年不能重复请一个人吃饭等等,更不要说贿赂了,但中国雇员操作的时候可能就按中国的潜规则去办了,办成了双方标准。
客观地说,如果跨国公司辩解说这是当地雇员做的,这样不对,因为你需要对自己的雇员负责;但我们简单地批评跨国公司双重标准,也有不公平之处,标准的执行者毕竟在人。
更实际的情况是,母公司和分公司的标准正在越来越一致。沃尔玛在美国也被批评建“中国血汗工厂”,2002年开始就在深圳成立了采购中心,把社会责任严格规范到供应商。
南方周末:无论是慈善理念差异,还是潜规则的不同,您都觉得他们应该坚持既有的原则?不应该去调整和适应?
王志乐:当然要坚持,谁靠拢,就批评谁。实际情况也是,靠拢了反而挨骂,说“双重标准”。
责任是一种软竞争力
南方周末:虽然跨国公司同样存在各种问题,但平心而论他们在企业责任的理念和实践上都优过中国企业,是否因为企业责任与工业化发展程度成正比?
王志乐:当然,他们的责任意识绝不是天生的。工业化初期的美欧企业在员工福利和环境保护上,远差过今天的国内企业。但随着文明的进步和生产力提高,NGO在推动、媒体要监督、民众不停运动,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企业终于在压力下意识到企业责任的重要性。
企业责任真正成为全球潮流是由1992年冷战结束后的全球化进程推动的。全球化市场的形成带来新的动力——想去其他国家挣钱吗?那么承担责任吧,否则凭什么?
尤其是2000年联合国倡导《全球契约》之后,几乎每去一家跨国公司拜访,都会给我一份《社会责任报告》或《环境责任报告》,潮流就这么变了。
南方周末:中国的企业责任意识在最近几年发展迅猛,这其中的过程是怎样的?
王志乐:最初只是社会学家在推行,但他们倾向于把社会责任等同于慈善事业,有些偏离方向,而绿色产品等则被部分政府官员认为是西方推行的“绿色壁垒”,进展缓慢。
直到2005年出现了一系列重大责任事故,煤矿、油田纷纷出事,甚至有一起影响恶劣的海外事故,再加上之前各方的推动和意识进步,终于在2006年的新公司法中加入了社会责任一条,也开始有公司撰写责任报告。
南方周末:您的意识更为超前一些,您现在已经开始呼吁中国企业去海外发展也要从履行企业责任开始?
王志乐:今天的全球化市场,已经从一般的竞争上升到一种责任的竞争,企业责任就是一种软竞争力。如果希望在海外发展,承担企业责任是最起码的。
中国学西方,第一阶段发现硬件差距,开始引进技术和设备;第二阶段开始意识到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开始“第二次提升”,现在应该及早看到软竞争力,开始第三次提升。
否则,软竞争力的不足可能将硬竞争力化为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