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审判,谁都可以
我国法院检查旁听人员的身份证、记者证,区分境内和境外人员的做法,都应取消
责任编辑:戴志勇
我国法院检查旁听人员的身份证、记者证,区分境内和境外人员的做法,都应取消
10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公开审理一件影响颇大的案件。经过严格安检后,9时左右,能容纳约60人的旁听席已经座无虚席。上百人进入了高院的第五法庭或法庭旁的实时录像间,旁听案件审理过程。此次审理,相对公开和透明,而且,采取优先安排亲属旁听、允许境外记者旁听、特设录像间旁听满足更多群众的旁听要求等做法,都值得推广和效法。
民众“愿来多少就来多少”
公开和透明审判程序正义,最初来源于英国自由宪章。审判公开意味着在“愿来多少就来多少的民众前面”举行审判,由于法庭要求庄严,不可能进行广场式审判,有了现代媒体直播才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在审判中,除了少数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尽可能审判公开。
什么是“尽可能”?2005年美国著名歌星迈克尔·杰克逊的案件审判直播,为了既保障公开,又保护受害的幼童,法院采用了法庭不开放,但进行“录音现场直播”的方式。
2007年6月,我国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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