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 从凶手到无罪,被迫缺席的27年
8月4日,江西省高院宣判张玉环无罪。在羁押了9778天后,这个曾经被认定为杀害两名男童的“凶手”,成功“洗冤”,重获自由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发自:南昌
责任编辑:黄剑
8月4日傍晚18时40分,张玉环穿着黑灰条纹的短袖T恤和黑色五分裤,胸前挂着一团红花,在媒体和村干部的簇拥下,回到了阔别近27年的张家村。
母亲张炳莲、前妻宋小女、儿子保仁和保刚已在家门口等候多时。宋小女看到张玉环,扑上去抱住他。张玉环眼眶一下子红了,宋小女激动得晕了过去,被送往医院。母亲拉着他坐在新铺好的床边,颠来倒去地对记者说:“他受了好多苦,受了好多委屈。”
张玉环留着寸头,黑发,两颊肌肉已松弛,眼尾有了几道深褶。他已经年过半百,而当年离家时,他还只是个26岁的青年。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两名男童被害,其中,一名6岁的孩子被人用麻绳勒死,另一名4岁的孩子则被人用手掐死,随后被抛尸在村西北方的下马塘水库。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锁定为嫌疑人。经过长达八年的案件审理及重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省高院”)最终裁定,维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昌市中院”)的原判,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2年初,张玉环被转移至南昌市监狱服刑,期间坚持申诉,寻求平反机会。
2020年7月9日,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律师王飞、尚满庆称,张玉环此前两份有罪供述均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属于非法证据,认定为本案物证的麻绳、麻袋,以及他手指上的伤痕,缺乏鉴定,不能证明其与本案的联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以“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物证不具关联性”为由,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
法院虽没有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但在8月4日的宣判中,听取了检、辩双方意见,认为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除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链条,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判决他无罪,当即释放。
回家之后,张玉环面对记者,有点紧张,说每句话都会有短暂停顿,双手不停地抓裤子和胸前的团花。待母亲和儿子走出房间后,他怅然说道:“我已经认不出儿子和母亲,儿子长大了,母亲老了。房子也不认识了,一切新鲜得像坐飞机一样。”
“社会变化得太快了,现在我就跟傻子一样。手机我没用过,只在牢里见管教干部用,坐牢之前我有BP机。”他说。他仿佛从1993年穿越到现在。过去近27年的时光之路上,堆积了四五百封申诉信,脑子里的时间始终没越过1993年那个秋收季节。
秋收
张家村在进贤县城的东边,一条主路贯穿整个村子,直通南面的523省道。二十年里,这条路从砂石路变成了水泥路、沥青路。村里的房子沿主路而建,鳞次栉比,一半是老式的红色砖瓦房,一半是新盖的水泥小楼房。村子里如今人已不多,只能看到老人,还有带小孩的年轻媳妇,很多人因为孩子读书和外出务工,陆续搬去了县城。
但田地没有荒。炎热而多雨的七八月之交,水田里的早稻刚刚被收割,晚稻的秧苗已经插了,等待着10月下旬再一次的收获。常年不在村里的人,也会记得家里的田地。
1993年10月,张玉环从上海赶回来割晚稻。他是家中次子,小学时成绩不好,跟着父亲找的木工师傅学手艺,十三四岁就随师傅去福建做工。1990年代初,他辗转于福建、上海两地接活,一年中,只有春耕和秋收时才回村里,干完农活,又匆忙离家。妻子宋小女有先天性心脏病,做不得重活,“他在田里做事,我坐在地上看。饭多半也是他做,他做得好吃,我不行,用大锅煮饭,明明煮好了,我还要扇一道火,就烧糊了。”
张玉环一家在村里算过得不错的人家,负担也少。村里人均日收入几元钱的时候,他因为常年外出做木工,一天就可能赚到十几元。宋小女说:“那个时候好多跟我们一起结婚的,分家时还要分到父母的外债,我们一分钱债都没有,还分到一只小猪。”
变故发生在收割晚稻的那几日,此后,一切都不同了。1993年10月24日上午,张玉环把收割好的稻谷拖回家,铺在晒谷场上。下午,他听说同村两个小孩找不到了,其中一个是对面邻居家的。他跟着村里人一同找,直到晚上也没找到。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起来,张玉环惦记着晒谷场的稻谷,新收的稻谷要晒两天。其他人都已把稻谷收进了屋,准备改天再晒,但张玉环等不及,因为第二天他要动身去上海。他在稻谷上盖了一层塑料膜,独自在晒谷场守着,怕被人偷。
谁也没想到两个小孩竟是死了。第二天中午,附近北岭林场医生张幼玲听说,小孩尸体在村西北面的下马塘水库里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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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