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首修幕后

国家林草局称,多数反馈意见为保护物种的数量太少。反馈意见涉及113科约1000种植物,意见较集中的有兰科、杜鹃花科、菊科、秋海棠科、景天科等。

有的濒危兰科植物生境狭窄,但不受人为直接干扰,未被列入。“这些物种,只要环境在它就在,默默关注就好。列入保护,反而有人去找。”

制定入选标准和退出机制,实时更新名录是业内共识。对此,国家林草局回复称,修订周期事宜,将在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修订时予以研究确定。

(本文首发于2020年9月3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曹海东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偏爱石灰岩地区、分布比较广的小叶兜兰,在《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 (受访者供图/图)

若有人在大自然里吟唱“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为防止他“言行一致”,你可以回应一句:“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2020年7月9日,21年未更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下简称《保护名录》)终于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公众熟悉的银杏到大漠深处的梭梭,从南海诸岛的海人树到北京门头沟百花山的深裂山葡萄,468种和25类野生植物被列入。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于1999年由原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制定,分为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植物。根据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采集保护野生植物要申请采集证。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禁止出售、收购,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出售、收购,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违反条例规定,违法所得将被没收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订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征求意见稿》增加了296种和17类,修改和完善了纳入原则,被业内认为有进步,但也有遗珠。国家林草局回复南方周末记者,一个月内,农林两部门收到来自科研院所、高校、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等共计97份反馈意见。8月19日,针对意见,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对符合遴选标准的物种予以收录,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保护名录修订是植物保护界的大事。但令人意外的是,相较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修订,如穿山甲、江豚等刚刚从二级升为一级保护动物,在公众甚至不少环保组织眼中,濒危野生植物的保护都显得过于陌生。

入围数量太少,新名单待公布

看到征求意见稿,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植物学博士顾垒的第一反应有点懵:“覆盖的植物范围太少,和受威胁的物种数目差很远。”

评判的标准,业内普遍参考的是《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以下简称《红色名录》)。《红色名录》列出了1800种极危和濒危植物,而《征求意见稿》只收录了468种和25类,不到1/3。

世间万物,彼此独立又有联系。18世纪的瑞典生物学家林奈发明了分类学,万千物种被划分到界(如植物界/动物界)、门(如被子/裸子植物门)、纲、目、科、属、种的类别中去,并有自己的拉丁名。

植株是直立还是匍匐,花是辐射对称还是左右对称,叶片有没有绒毛……遵循细致入微的分类标准,拥有森林、灌丛、草甸、草原、荒漠、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中国,野生高等植物(高等植物一般都有根、茎、叶的分化)共计三万多种,在全球排第三。仅云南省就有超过一万种高等植物,相当于整个欧洲的数量。基数大,濒危植物数目也多。

不止顾垒有如此感受。国家林草局回复南方周末记者亦称,多数反馈意见为保护物种的数量太少。反馈意见涉及113科约1000种植物,意见较集中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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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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