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犹闻巴蔓子

位于重庆闹市区一隅的巴蔓子墓。 资料图片

古籍《华阳国志》中,有关于巴蔓子将军事迹较早的记述。

探访巴蔓子墓,纯属偶然。

暑假携儿回太太的老家,重庆市属下的南川区,顺便在重庆先玩了两天。我们住在万豪酒店,次日打车去一个儿童游乐场时,司机见我们是来旅游的,就顺口说,旁边有巴国将军的墓哦!重庆话我听不太利落,一搜索,原来叫巴蔓子墓。

据百度词条,巴蔓子实际叫蔓子,巴是巴国的意思,只是习惯称巴蔓子,其事迹大抵如是:他是战国时巴国的将领,当时巴国发生内乱,他请楚国出兵救援,许诺割让三座城池作为代价。事平后,楚使前来索城,他以为城不可付,而诺不可负,乃割头以授楚使。看到这个自刎以谢的结局,我就来了兴趣。

下午回到酒店稍事休息,我就自己出来,依地图导航,走了不足两百米,就找到了巴蔓子墓。墓的入口处就在热闹的大街上,上方是“巴蔓子将军墓”字样,右上方有“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往下约两层,在一片封闭的地下空间内,就是墓的所在,其位置实际位于一座大厦的负二层。今存的墓碑只是民国年间重建的,有点寒伧,碑文题作“东周巴将军蔓子之墓”——最下面的“墓”字已埋入地下,左边则有四块水泥筑成的诗碑,分别刻了四位清人咏蔓子的诗作。其中第四块碑系巴县知县王尔鉴的诗:“穹窿哉,蔓子墓。渝城颠,石封固。多少王侯将相陵寝穴樵儿,独此屹立两江虹势迥盘护。头断头不断,万古须眉宛然见。城许城还存,年年春草青墓门。君不见,背弱主,降强主,断主之头献其土。又不见,明奉君,暗通邻,求和割地荣其身。惜哉不识蔓子坟!”此外就萧然四壁,别无可观了。

回广州后查检文献,始知巴蔓子事的史源只有一个,即晋代常璩的《华阳国志》,原文见卷一《巴志》:“周之季世,巴国有乱,将军蔓子请师于楚,许以三城。楚王救巴,巴国既宁,楚使请城。蔓子曰:‘籍楚之灵,克弭祸难,诚许楚王城。将吾头往谢之,城不可得也!’乃自刎,以头授楚使。楚王叹曰:‘使吾得臣若蔓子,用城何为!’乃以上卿之礼葬其头。巴国葬其身,亦以上卿礼。”关于《华阳国志》一书,研治最深细的当数任乃强的《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其注释有云:“巴蔓子事,盛传至今。群书皆据《华阳国志》,不知常氏何据。由其文格,知其出于谯周《巴记》。云‘周之季世’,不及年度,亦民间传说之言也。其事,当出于巴王已都阆中之后。江州以东地面,只留王族重臣镇之。蔓子所镇地近于楚。有叛乱时,为距巴都已远,故缘世婚,求助于楚。其许楚三城,仍当请之于巴王。巴王不许,故蔓子以头谢楚王也。……”照这么说,巴蔓子的事近于传说,实在若有若无之间。不过,巴蔓子的事迹即便在历史层面未必真实,在社会心理层面总是真实的,也是深有内涵的。

那么,巴蔓子故事的内涵何在呢?为什么我会特别感兴趣呢?

说起来已是有些年份的事了。那时我很偏重中国上古史方面,注意到那个时代很有殉名轻死的风气,可说存在着一种日本式的“耻感文化”,故文献所见自杀的例子异常的多;又因为本来对社会学颇为重视,亦熟知涂尔干的名著《自杀论》,故有意从社会学立场做一个《上古自杀考》的研究。以后一直陆续留意搜集材料,所知的个案大约已有二百多例——而略略查检我的笔记,发现巴蔓子至少曾记下两次,只是我没有钱锺书式的记忆力,且题目久已放下,在重庆时竟完全没有印象了。

关于上古中国人的自杀问题,似无现成的研究,但至少有两种间接的前驱性论著,一是梁启超的《中国之武士道》,一是钱穆的《论春秋时代人之道德精神》。他们着眼的并非自杀问题,但皆以人为纲,包含了相当多自绝以殉道的事迹,梁著有近四十例,钱著也有十多例。不过,略检两著,皆不见巴蔓子之目,或者因《华阳国志》较晚出,又只是西南一隅的史地志,故为梁、钱所遗吧?而巴蔓子的故事显然最切合梁、钱所论的主题:他之死,是“武士道”的,他之所以死,又是“道德精神”的。

巴蔓子故事让我感兴味的还有一点,是其行为所致的两难处境:若遵守承诺割让城池,则有负于巴王,损害了“国家利益”;若拒绝割让城池违反承诺,则有负于楚王,违背了“国际信义”。二者必居其一,于是他惟有选择违反承诺,而以一己之死谢罪。

英国思想家伯林有个见解:价值是多元的,同时也是矛盾的,不同价值在现实中往往无法并存。其《自由五论》有一段话:“……目的是相互冲撞的,人不可能拥有一切事物。……理想的生活,在其中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不会丧失或牺牲,所有合理的(或者高尚的,要么就是合法的)愿望都能够真正得到满足,这样一种观念,这种经典的见解,不仅是乌托邦,而且是自相矛盾的。于是,选择的需要,为着一些终极价值而牺牲另一些终极价值的需要,就成为人类困境的永久特征。”这个意思,一言以蔽之,可谓之“价值冲突论”,虽未必多么深刻,但却不可移易,而且适用于很多历史情境。过去我曾借此解释施琅问题,解释“国家统一”与“民族气节”这两种价值在施琅身上的冲突。现在我觉得,以此来解释巴蔓子问题也极贴切:“国家利益”和“国际信义”都是绝顶重要的价值,也是无法相互取代的价值,但当他面对楚国使节的时候,这两种价值显然已无法兼得了。

我还想到两个事例,可与巴蔓子作对照。一个是春秋时的大力士鉏麑。其事最早见于《左传》宣公二年:“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是说晋灵公无道,大臣赵盾赵宣子进谏,灵公怒而谴鉏麑暗杀之,但鉏麑见赵盾忠公为民,不忍加害。“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杀害社稷之臣,是不忠于社稷;违反君主之命,是失信于君主。鉏麑面对的是“爱国”与“忠君”的价值冲突,公私之间,避无可避,遂惨烈地撞树而死。

还有一个是明代的歌妓王翘儿。据明人梅鼎祚编著的《青泥莲花记》卷三,王翘儿为海盗所虏,但深得匪首徐海宠爱,后来更力劝他降于官府,结果官府背信而杀降。“翘儿既从永顺酋长,去之钱唐。舟中辄悒悒不自得,叹曰:‘明山遇我厚,我以国事诱杀之。杀一酋而更属一酋,何面目生乎?夜半投江死。”王翘儿一方面觉得“我以国事诱杀之”,帮助官府诱降徐海,是出于公共的利益;一方面又觉得“明山遇我厚”,徐海对她言听计从,实有私人的情义在。她思前想后,公私两种价值的冲突无法消解,加上个人的结局亦不如意,故终于选择了投水自沉。

鉏麑、巴蔓子、王翘儿的结局不约而同,其动人之处,当然在于他们的敢死。但他们的死所以显出深刻意味,却在于他们都陷入了无从自解的两难处境,都陷入了绝对的价值冲突。不妨说,他们之选择自杀,是在个人行为上具体而微地诠释了“价值冲突论”,是由于对立的价值撕裂了他们的存在。

以上这些,就是我对巴蔓子故事的探究。应该说,我关注的重点所在,只限于巴蔓子作为故事的内涵。

至于巴蔓子身后的遗存,《华阳国志》记载楚王“以上卿之礼葬其头”,而“巴国葬其身,亦以上卿礼”,上古茫昧,自然已无从稽考。宋代以后,四川、湖北皆有巴蔓子冢庙的记载,惟颇有歧异,亦难徵信。而重庆这个巴蔓子墓恐怕更为晚出,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刘琳《华阳国志校注》皆断然指为后人出于附会而建造——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当日从巴蔓子墓出来,我又往前,去了附近的通远门旧城墙。

城墙似是明代遗迹,已重作修整,在马路间突兀而起,气势犹壮。攀援而上,信步闲行,见到有一幅复制的重庆旧地图,西北角可见“通远门”的标注,也可见“东周巴蔓子墓”和“将军坟”的标注,只是旧时的城界已成了闹市,四顾自无莽莽苍苍之感,惟觉熙熙攘攘而已。

胡文辉,学者,现居广州,著有《陈寅恪诗笺释》《现代学林点将录》等。

网络编辑: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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