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铁皮屋到空调雅座——民国影院那些事
这是一篇关于电影院的文字。首先要说明的是,电影真不一定要在电影院里看。
不要说这是什么传统。追溯传统的话,历史上第一场电影,1895年12月28日卢米埃尔兄弟放映10部短片的地方,是巴黎大咖啡馆。
追溯中国最早的放映也对不上。西方咖啡东方茶,如果照这个逻辑,电影传到中国之后,其初始的放映场景应该是茶楼(馆),但或许是因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茶楼所面向的消费层级偏低,或许是卢米埃尔兄弟派出的推广放映员自身的选择,电影进入中国时,最早的几次放映都在相对私密的场所。
依照彭丽君《自由与规范:中国早期的电影放映活动》中的说法,1896年1月18日,香港《华字日报》刊登广告一则,称“各国奇巧故事数百套”在港岛老维多利亚旅馆放映,这是电影进入中国的发端。而在内地,1896年6月30日,在上海的徐园(浙江富商徐棣山家的后花园)内的“又一村”进行的放映,则是现代意义上的电影第一次在内地亮相。
徐家父子三代都痴迷于昆曲,“又一村”是徐园内唱昆曲的戏台子。但不管是旅店还是私家花园,都不是公共空间。
电影最早进入广州的放映场所同样相对私密。根据《广州市志》引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出版的《广州年鉴·卷八·文化》记载:“广州之有电影戏,亦在清末光宣间。其最先开业者,为大新街石室教堂内之丕崇书院。以其课余兼营此业,惟并无画院之名”。
但在书院里放电影,已然算得上是一种创举。毕竟学生们天生热爱新鲜事物,“洋书院”内,更无所谓什么“奇技淫巧”。所以,从推广的角度说,电影进入广州的放映,远比在香港或者上海时更有传播价值。

从茶楼到“戏院”
当然,在最初的小范围进入后,电影还是不可避免地跟茶馆发生了联系。关于这一现象,郑君里在《现代中国电影史略》中曾经谈到过:“最早的电影商业,和早期的京剧一样,附属于茶院里面。”
清末民初时,广州茶楼林立,竞争激烈。中西合璧的各家茶楼除了要推出自己的当家菜式茶点之外,对餐饮环境、娱乐环境的要求也逐步提升。部分有实力的茶楼开始在娱乐项目上形成自己的特色,如“瞽姬”、讲古、粤曲等。相比之下,单纯的饮茶品茗反而成了副业。在这样的背景下,引入电影这一新鲜事物揽客,茶楼老板们绝对乐见其成。
除了茶楼,公园及游乐场也是早期电影放映相对重要的场所。作为一项猎奇的事物,电影与跳火圈、马戏团、文明戏等各类游乐项目混杂在一起,也是一种重要的揽客手段。如1920年前后,广州长堤的先施百货楼顶,就有露天游乐场,其中就配有“影画戏”。

值得注意的是,现如今很多影城的选址,都在各种商业综合体的顶层,而一般与影城分享同一楼层的,几乎都有游乐场。尽管游乐设施变成电子产品,但这种形态布局的本质,跟100年前没什么区别。
不管怎么说,至少在电影刚刚诞生的前十年,专业影院这种建筑都是不存在的。
只是,电影若要发展,的确需要一个专门的放映空间。这个空间,需要安静而昏暗,需要封闭且容易管理。公园和茶楼的环境均过于敞亮,背景嘈杂,没法营造好的观影环境。并且,既然电影是公园和茶楼的揽客手段,也就注定了不太可能专门为此收费。所以,电影与茶楼和公园分道扬镳,已是必然。
在西方,早期电影选择了与歌剧院结合;在中国,几乎与西方同步,在1900-1910年间,电影开始进入戏院。
那时“戏院”在中国其实也没兴起多久。作为戏台在城市空间的升级版,专业戏院在空间功能设定上本身就已经在借鉴西方剧场。而电影传入中国早期,大多数场合人们给它的称呼是“影画戏”。这一称呼亦可证明当时公众对电影的认知,更偏向于是“戏”的一种。
电影与戏院的结合,其实是一种双向需求。依据陈卓莹《试探广东曲艺源流》中的记载,清末民初时期,由于粤剧的红火,广州城内的诸多戏班经常不固定地到乡下演出,结果导致“广州城的戏院经常丢空”,无戏可演。于是,负责戏院经营的人不得不放映“影画戏”(电影)招徕观众,戏院看戏通常是要收费的,这让电影的收费变得顺理成章。
如今,传统广州人及香港等地很多人依然称呼电影院是“戏院”,其出处正是来源于早年间“戏院里放电影”的现象。也正因如此,当1920年代专业电影院开始兴起时,它们的建筑结构,很多地方也是照搬戏院,舞台的纵深也很适合戏剧演出,有的甚至设置上场门、下场门和后台化妆间,就是考虑到让这一空间可以成为多功能多用途的存在。
两个广东人
形成固定的放映场所,对电影而言算得上是一个发展的转折点。但中国传统戏剧的普遍性演出场景也是与茶楼息息相关,这跟西方歌剧院、音乐厅等又有很大区别。清末民初的很多戏院还保持着茶楼的特色,演出时吆五喝六,小贩穿梭叫卖,观众彩声震天的情形比比皆是。只有当行业规则、观影礼仪等都与戏院产生了区别,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才成为一种有仪式感的、有别于其他艺术形态的审美体验。

在这方面,雷玛斯有着首倡的贡献。这位西班牙商人1908年在上海虹口用铁皮搭了一间简陋的电影院,设有250个座位,算得上是中国最早的电影专业放映场所。根据萧知纬《20世纪早期中国电影院礼仪改革》中的论述,“这家影院在几个方面与传统戏院不同。第一,跟大多数通常是泥土地面的戏院相比,这家影院用水泥铺地,容易清扫又不大起尘土。第二,影院的座位由250把单个儿木头椅子构成,不再是传统戏院中那种容易引起座位之争的长凳子。而且,椅子没有放茶壶的地方,显示院方同边看演出便喝茶的旧习惯告别。第三,虹口影戏院采取有效办法阻止室外光线进入,以确保电影放映的画面质量。”
无意之中,雷玛斯为整个中国的电影放映确立了一种规范,推行了新的社会礼仪。比如,保持室内黑暗,杜绝了小商小贩进入做生意。而参照西方戏剧欣赏习俗设定的入场时脱帽、放映时不得讲话等规定,在当时也是“文明”的象征。由此,电影本身也从早期猎奇“西洋景儿”开始向城市阶层富有代表性的娱乐行为转变。
但雷玛斯的影院毕竟没开多久,对于影院的各类行业规则的形成,他有首倡之功,却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真正确立中国电影院近百年来“行业规矩”的,其实是1920年代的广州市政府,以及包揽中国电影早期发行放映的两个广东人——卢根和罗明佑。
作为“革命重镇”,民国初年,大批留学归国、学有专长的人员直接从事广州的市政管理。1920年代的广州历任市长中,孙科于1916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毕业,后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林云陔被派赴美国留学,入纽约州圣理乔斯大学学习法律、政治;刘纪文先后就读于东京志成学校和早稻田大学;市政厅各局的课长、课员80%以上为留洋学生;工务局工程师皆为欧美大学毕业生。他们在城市剧院管理上受西方影响,多从安全、美观、文明、卫生以及艺术本身的内在规定性等方面来考虑,并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改进公共娱乐设施。

1920年前后,由于影院建设蓬勃发展,广州的市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开始集体议定行业规则。针对如何投资、如何经营、如何缴税都形成了非常详尽的规定,且政府还非常认真地在执行。
例如:当时政府规定,在经营时,影院必须遵循提前告知、男女分座、上映时间固定的原则。
提前告知原则,即电影院必须把⼀些基本信息以完全公开的形式张贴在电影院门前告知观众,这些信息包括座位数量、票价等。其目的一是防止影院多卖门票,观众太多,公共安全难以保障,二是为了避免影院胡乱形成票价,让观众利益受损。
男女分座原则如今早已废止,但民国早期,绝对符合当时社会道德规范。1920年代初的章程里曾经规定,电影院不仅场外“须分设男女卖票二处”,而且在场内“女座须与男座分隔,男女出入须分路行走,以免拥挤混乱。”
上映时间固定原则,1930年的《修正影画院章程》规定,电影院的上映时间为:“日戏限午前八点钟后开演,夜戏限午后十二点钟停演”,即从零点到八点之间的八个小时必须停⽌营业,以保障安全。这一原则,与提前告知原则一样,直到如今基本都被各家院线所遵循。
广州市政府的这些规定,本来都只是适用于本地。但在中国电影产业早期,全国的电影院基本上掌握在两个广东人手里:卢根和罗明佑。前者被称为电影界的“华南王”,后者则独霸了华北五省的发行放映。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推广,1920年代广州市政府的规定,成了民国年间全国影院的行规。
卢根:中国最早的“电影大王”
如今说起中国电影早期发展史,很少有人提及卢根。他在早期中国的影院建设、院线形成、进口片引进等方面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但因为此前学界对于“中国电影”界定,很多人将港澳与内地割裂来谈,加之卢根的身份是“英籍港人”,所以并未列入其中。

卢根是中山人,是孙中山原配夫人卢慕贞的族亲。根据他女儿的回忆,卢根的英籍是后来在香港做生意为了方便而加入的。1919年,卢根开始投身电影事业。那一年,他在香港创办了“明达公司”和“振业公司”,前者代理欧美影片发行,后者代理欧美电影器材销售。1920年,他开始在广州长堤投资,兴建了广州第一家专业电影院——明珠影画院(1937年后,因卢根的破产,明珠影画院更名为羊城电影院)。
他女儿回忆,卢根做影院有几个目的,一是他年轻时曾经深爱一个外国女子,但遭到母亲的阻挠,所以他毕生致力于引进外国电影,就是想让中国人“更加了解国外”。另一个目的,则是资助革命——同样在1919年,卢根开始担任廖仲恺的副手(财政次长),并在廖仲恺的支持下,与宋庆龄、何香凝等合资,在海珠区创办了一家名叫“新一新”的影院。这间影院的所有利润,都用于孙中山的革命事业,直到1923年陈炯明叛乱为止。
卢根对于电影院的贡献,首先在于放映模式的创新。
1920年,他在香港的“新比照影院”首创了“循环映戏场”的放映模式。也就是让电影院不停放映影片。观众购票入场后,喜欢什么时候入座便在什么时候入座,喜欢看多久便看多久,喜欢坐哪一个座位便坐哪一个座位。按照当时广告中所说:“诸君欢喜,随时可入,久坐无拘。”放映时间从上午11点一直延续到下午4点半。这种循环场模式,尽管利润不高,但对影院空间是一种有效利用。所以,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还被很多二三线城市的街头录像厅所采用。
其次是首创了影片的“分级售票”模式。卢根创造的“分级售票”,直到现在看起来也是相对科学的。因为影厅本身不论大小,总能分成观影舒适区和体验相对恶劣的座位区。即便如今的imax影城,第一排看电影的体验也远不如第8-12排黄金位置。而1920年代的影院,大多是数百人的大厅,如明珠影画院就有700多个座位。统一票价的话,显然很多人体验不佳。所以,卢根将票价分成包厢、厢房、散座等多个等级。根据当时广州最大的报纸——《广州民国日报》所载,明珠影画院座位分为六个等级:包厢、厢房、明珠位、和平位、大同位、花园位。其票价依次为:四元、八毫、八毫、四毫、二毫半、一毫半。不同的电影票价也会有相应调整。至于包厢的价格,参照当时的物价,可以买上100多斤大米,足够一位普通市民一个月的花销。
再次是影片的宣传模式。卢根投资的很多影院,都有自己的场刊。同样以当时他在广州的“旗舰店”明珠影画院为例,《明珠半月刊》基本算得上是广州最早的电影介绍的专业刊物。因早期影院放映的大多是默片,所以这份刊物的最大功能,就是刊载字幕和电影剧情,方便观众理解。这份刊物后来也逐渐发展出影评的功能,当然,限于出版者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观影,影评基本上以分析剧情表演为主,真正的批评并不多见。
除此之外,卢根在电影发行方面还创造了代理分账的模式。当时他的明达公司主要业务就是代理各类西片,主要是好莱坞六大公司(“美高梅”、“派拉蒙”等)的电影在国内的发行。在电影进入中国的早期,外国电影大多是直接收取票房,而随着专业影院的出现,制片方如何跟影院分账成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作为代理公司,卢根创造了按票房收入等级与好莱坞公司分账的模式,双方约定比例,每当票房达到一个等级时,明达公司收取的代理费用也会相应调高。如今很多好莱坞分账大片进入中国,本质上也是采用的类似模式,只是分账比例不同而已。
卢根这么做是有底气的。当时好莱坞公司的电影只要想进内地,没有卢根的同意几乎不太可能。因为卢根赚到的几乎所有的钱都用于扩张,用来购买和兴建电影院。到1935年时,他在香港、广州、天津、上海等沿海大城市的繁华地段拥有49间影院。也正因如此,卢根雄心勃勃地希望打造出中国电影史上最早的“院线”。只是,这一愿望后来因投资遭遇骗子,导致卢根本人的破产而未能实现。
当年卢根打造的影院,很多都是当地时尚生活的地标。比如,香港的“皇后”、“平安”,广州的“明珠”、“南关”,上海的“大光明”和“国泰”,天津的“平安”、“光明”等。以如今依然存在的上海大光明影院为例,这家影院位于上海最繁华的南京西路,前面两层,后面四层,奶黄色外立面、渐叠层呈荷花形的三层屋顶、意大利大理石装饰,具有典型的美国摩登艺术派风格。内设1913个座位,建设时就为每个座位配有同声翻译设备(当时称译意风),先进程度堪称当时的世界一流。在1931年上海电影院普遍还使用电扇的时候,这家影院就耗资30万安装了空调。


除此之外,大光明影院门厅的西侧还开设了咖啡馆、舞厅,后部则为桌球室,各种娱乐休闲活动一应俱全。算得上是影院“多种经营”的先河。相比之下,如今很多中小影城,其相关娱乐体验还没有这一1930年代的影院多。
所以,有卢根这样的影院界大神在前,如今的很多影院经营真的说不上有什么创新,更谈不上什么运营成绩——如今很多影院所玩的花样,早在差不多100年前就被前辈们玩过了。而且,卢根、罗明佑、曾焕堂等民国时期的广东影院大亨们,也早就开始了从发行放映终端向制片领域延伸的道路。卢根在香港创立过凤凰影业,罗明佑更是跟黎民伟一起打造联华公司,曾焕堂则开办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电影培训班,培养出胡蝶等一批电影明星。如今万达从院线切入制片,博纳从发行介入院线和制片,与当时这些前辈们相比,资本虽然更加雄厚,但气魄终归还是小了一些。

(来源:《289艺术风尚》)
网络编辑:柔翡